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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 别忘改户名

http://www.0351fdc.com      2006/1/21 10:33:00      山西新闻网      评论: 0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二手房的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可有时由于暂无入户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样就往往使买方在迁入户口时遇到麻烦。

    专家表示,购房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户籍、水、电、煤、物业管理等户主的变更问题,应在合同上写清楚交接办法和时间,这样 可以避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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