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现阶段,收房的时候出问题是正常的,不出问题反倒不正常。出现各种问题、矛盾、纠纷后该怎么办?
1.泄愤之举最不可取
欢欢喜喜等到收房的时候,却遇到很多问题,但无论如何,要冷静,不能做傻事。收房问题再多,仍不过是开发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如果激愤之下动手打人、砸场子,那性质就完全不同,很可能转化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严重者甚至构成了犯罪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甚至也把自己赔进去了,对自己很不利。
愤怒的心情可以理解,不是逼到没办法也不至于此。但仍然要克制自己,不能使得这种当事人间的民事纠纷扩大到社会或者殃及他人。例如,有人采取阻断交通、干扰政府办公等方式,希望引起社会注意,这尤其不妥。
2.洽谈内容记录在案
出现问题,跟开发商、物业管理洽谈的时候,最好能够有一个书面的东西,把双方提到的解决方案固定下来。一个公司人员众多,往往张小姐答应的事情,李先生就不认,因此洽谈过程中,最好双方能够对达成的一致写下来,签字盖章,以为凭证。
冤有头、债有主,谁的事情谁负责。例如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具备导致的违约金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与购房者签个补充协议就不合理或者很可能没有用,因为这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必须由开发商进行处分,其他人就没有权利进行处分或者做出承诺。
很多情况下,开发商往往把一些保修、客服的事项转包给了物业管理公司,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够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给出开发商的委托书,或者双方协议之类的证明等的复印件,然后得与其签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等。
3.研究合同违约条款
对于购房者而言,房屋买卖合同相当重要。开发商如果构成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开发商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亦不能求全责备。
例如,很多购房者在收房的时候,会发现房屋有些瑕疵:墙上有个裂缝、地漏有点堵、窗户有点渗水等,有些购房者表示我不能收房,必须等开发商把这些房屋问题全部修好后再来收房,并且算是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要给我违约金。
这就应当看看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如何,假如没有特别约定,理论上上述问题都是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可以通过保修解决,但是不影响购房合同目的实现,不能算开发商逾期,不应该要其承担违约责任。
反之,有些开发商把交房事宜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办,物业管理公司却在交房过程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利益和条件,比如要求购房者再交纳一些不合理的金钱、签订一些不公正的协议等,否则不给交房。这样的行为,就是对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交房义务的违背,就是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搜集证据依法维权
通过协商解决不了问题,有可能就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判定对错,强制解决。不管力度怎么样,都必须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要知道,法官或者仲裁员并不了解每一个人签约、购房的过程,一切是非对错都要通过证据来证明。即便你比窦娥还冤枉,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一样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所以,不要在事后埋怨法制不健全,而是应该从发现问题的那一刻起,就着手收集证据,准备打官司。
例如,对于一些房屋的瑕疵,尽量进行拍照和摄像,需要特别标明时间的,可展示当日的报纸作为时间参照。对于愿意作证的人士,最好能够留下书面的证言。如果可能,最好能够在征求有关人士同意下进行录音等。涉及到文件的传递等事项的,最好使用特快专递,在投递单上写明时间和文件内容等,留一联自己存档。
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权益怎么保护,才能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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