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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办理贷款是否还需审查销售许可证?

http://www.0351fdc.com      2006/3/7 11:13:00      北京二手房网      评论: 0
    有些商品房期房的销售人员说暂时没有销售许可证,但是如果购买他们的房屋,购房人可以办理银行贷款,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去审查其所购买房屋的销售许可证呢?
  解答如下: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所以,期房作为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证明其合法性所必备的证件。购房者借助银行贷款的帮助购买商品房只是付款方式的一种,与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至于购房者能否办理银行贷款,与所购买房屋是否具备销售许可证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银行的贷款有担保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但是无论何种方式,银行为了能够收回贷款,都要借款人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在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抵押加阶段性保证贷款方式中,开发商会在购房者取得房产证之前为他的借款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一旦购房者不能按期还款则开发商无条件负责还款;在购房者取得房产证后,开发商的保证责任终止,此时购房者要将房产证进行抵押登记,房屋的抵押权人为贷款银行,这个阶段如果购房者不能按期还款,则银行有权将抵押的房屋进行处置。银行为了降低贷款的风险,会对购房者进行审查,主要是看购房者是否能够按时还款,同时还要看是否具备担保条件或者具备抵押条件,如果开发商同意为购房者提供担保,银行也可能给购房者发放贷款。所以,消费者购买期房时必须审查销售许可证,可以办理银行贷款是不能代替销售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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