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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在太原办不动产登记 这些细节要注意

http://www.0351fdc.com      2016/12/5 9:23:00      山西晚报      评论: 0

太原市从9月30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原由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停止核发,统一由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登记咋收费?集资建房如何办?在办理过程中,不少市民遇到一些具体问题。12月4日,记者就此采访,太原市相关部门对其中带有普遍性的疑问予以解答。

有些情况免收、减收登记费

问:太原市可以办理的不动产登记分为哪几种?

答:太原市不动产登记具体包括四种:原由房产部门承担的房屋登记、国土部门承担的土地登记、林业部门承担的林权登记、农业部门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五年过渡期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些登记业务均已统一到国土部门办理,原登记机关颁发的各类权利证书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

由于太原市没有海域、草原,因此不涉及相应的登记职责。

问:很多市民咨询: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太原市制定了《太原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暂行办法》,已印发实施,市民可登录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查询。该暂行办法明确,有些情况是可以免收、减收不动产登记费。比如,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免费。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只收取工本费。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减半收费。

“小产权房”不能领证

问:“小产权房”能登记吗?

答: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须依法登记,任何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不动产,不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问:已领过相关证件的为什么还要进行权籍再调查?

答:原来取过房产证、土地证的存量不动产登记,由于是分属两个部门登记,根据职责分工只登记了土地范围和户的范围,没有楼幢的测绘信息,这次要把此项信息补充进去,所以要进行权籍再调查。

凡是涉及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都是经过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可的合法行为,希望在权籍调查过程中能得到户主和相关物业公司的支持和配合。

不动产权“不变不换”

问:不动产登记证书分几种?现有的房产证是否必须更换?

答:不动产登记证书有两种,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前者用于证明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事项。后者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等事项,异议登记、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原房屋所有权证书相比,证书内页内容新增了防伪二维码、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权利使用期限等细类信息。但是,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后,原有权机构已经依法核发的权利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旧证可以长期使用,旧证和新证并行不悖。

问: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啥步骤?

答:登记流程包括: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给出受理通知,完成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为方便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了绿色通道,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行动不便的孕妇都可以领取特殊号码,到指定的窗口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此外,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已经增加业务办理窗口,市民可以随到随办,切勿听信“黄牛”说辞,以免受到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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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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