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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房产中介人员需实名登记后统一挂牌上岗

http://www.0351fdc.com      2017/10/19 8:59:00      太原晚报      评论: 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太原市房管局出台了《关于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挂牌上岗管理的通知》:从本月起,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实名备案登记和统一挂牌上岗管理。

近年来,太原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和机构数量迅速增多,业务不断延伸。然而,由于行业机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使得部分中介公司无证或者证照不齐,中介公司与经纪人随意承诺,服务费收取不规范,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等问题频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房地产经纪人员“挂牌”上岗,已经刻不容缓。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实名备案登记和挂牌上岗对象为,凡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均需进行实名登记备案并挂牌上岗,挂牌对象包括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书和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业务人员。实名备案登记和挂牌上岗步骤:市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对已备案的经纪机构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建立档案;备案的经纪机构统一将本机构的挂牌人员照片和相关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备案后统一制作服务卡;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在开展经纪活动时,应当佩戴并主动出示统一制作的实名登记服务卡。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完成实名备案登记挂牌工作;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挂牌将与个人执业诚信和所从业的经纪机构诚信相挂钩,纳入机构、门店动态考核和年度考核并接受房地产中介服务对象监督,不良记录将记入个人和经纪机构诚信系统;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新入职、更替和离职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登记并注销和更换服务卡;各经纪机构完成备案挂牌后不得再佩戴自行制作的服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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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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