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获悉,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方案》,2020年底前将全面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在受理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2019年底前,各市、县确保实现住宅类存量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所有转移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住建部门房产交易审核1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底前,各市、县实施全部转移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所有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住建部门房产交易审核0.5个工作日内办结。
我省要求,各地统筹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系统建设,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房产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将有关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并行办理,结果及时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并行办理”,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同时要求各地部门间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能够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达到更高层级的“信息多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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