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真累啊,一看就没买过房,太原哪个房地产开发商跟你这么签
签合同的时候请各位都把这个补充条款打印出来加在合同里,但是必须等签好后自己拿留一份
“柏林风情”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1、开发商必须保证在2006年5月31日以前办好土地使用证 。 2、开发商必须保证在2006年 月 日以前办好其他所有证件 。 3、开发商必须保证1号楼和2号楼3号楼之间的距离在45米以上. 该商品房楼层净高不得低于2.8米,商品房面积使用率不得低于80%。开发商不得随意变更小区内规划,交付房产时小区内绿化率不得少于30% 。 4、开发商承诺该小区前期物业费(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等)不得超过每月每平方米1元,地面停车费不得超过每车每月30元,地下停车费不得超过每车每月60元,取暖费按国家规定的区域供热取暖费收取。 5、开发商必须保证在业主交了首付,签了合同一周内将盖有开发公司印章和签有开发公司法人姓名的合同交给业主一份。. 注:如开发商在本条款规定期限内没有办好以上任意一条款或没能让业主满意,开发商必须全额退还业主所交的20000元定金和首付,并附利息 。 本补充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房(开发商)法人签名: 乙方(业主)签名: 开发商印章:
争取以后的购房合同都按下面的写。
楼下的简直是对开发商的霸王条款,不过开发商就是这样我们普通买房者的。
我们不会也成为其中一个吧?
我没有相关的朋友,谁有啊?给多问问! 没有五证就开始售楼是不是违法的?我们买这楼有多少的风险?如今因为承诺和实际情况不付打官司的人多了~~~~
柏林风情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加条款 1开发商必须保证能在2006年5月31日以前办好土地使用证. 2开发商必须保证能在2006年 月 日以前办好其他所有证件. 3开发商必须保证1号楼和2号楼3号楼之间的距离在45米以上. 4开发商必须保证在业主交了首付,签了合同一周内将盖有开发公司印章和签有开发公司法人姓名的合同交给业主一份. 注:如开发商在本条款规定期限内没有办好以上任意一条款或没能让业主满意,开发商必须全额退还业主所交的20000元定金和首付,并附利息. 甲房(开发商)法人签名: 乙方(业主)签名: 开发商印章:
这是我想附加在合同以外的一个附加条款,请问大家同意吗?还有什么建议,请大家说说.
我听土地局的朋友说了,这里的没有什么问题。
我儿子上学方便 你们没买的就别发言 买了的说点实际问题 现在是也想买就是不很放心 多打听几个熟人问问 看看你们各位有没有房地产机关的朋友让大家也能吃个定心丸
这儿地方环境是够乱的.
任何手续没有,交首付没保证,风险好大,开发商如何解释?
你自已住有什么好担心的!
以下为抄写自文华苑
游客 发表于 2006-3-17 19:21:00 “五证”不全是“城中村”的通病,法律、政策有许多的漏洞,全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政策,“一村一策”就有机会。关键是在不在城市规划以内,在规划以内,有风险,但不大。位置好、房价低、有升值潜力,就看大家有胆没有胆。我可不是忽悠你,自己做主吧。
周边居民混乱,到处都是出租户,乱倒炉灰、垃圾,环境不好。
我也交定金了 正在犹豫呢 本来找朋友问了说是应该没有问题 看了你们这么说我明天是去还是不去 想买房子还挺难的 要不就贵要不就有风险
一位已交定金的女士总结的非常好:1.地段好,2.户型凑合,3.五证没一证,4.交定金时骗大家有土地证,已构成了欺诈!!!!
再说这个号连太阳也没有怎么建群呢?骗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