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十九条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六十日,通知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手续。 土地使用者应按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终止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分别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十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提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必须提前收回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并给予相应补偿。 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金额,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按出让合同的余期、出让金总额、土地使用性质、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经批准后,依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登记手续。
我们会依照有关部门规定及解决办法解决。
开发商可以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商未大家续够50年的土地使用权啊!请以中保集团的信誉为重,保障广大业主权益。谢谢!
小户型开盘的时候,我为了选上一套好点的层次,早上八点半就去了,真好,如愿以偿!
辰憬家园今年的10月开始交房预计12月30日前交房完毕。于8月15日开始陆续通知办理贷款的客户准备资料。
有人说辰憬证不全!是真的吗?谁能告诉我啊?先谢拉!
是啊!谁给我们主持公道啊!
“损失承担” 立项变更造成业主损失开发商须负责 需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重新与开发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70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最长期限。目前国家土地制度是以出让为主,即国家以出让的方式转让后,土地就进入市场流通。一般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周期通常为1至3年。这也就是说,当购房者变为业主时,其拥有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权根本无法达到70年之久。而很多时候,开发商由于受到资金不到位、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等因素的困扰,整个开发销售周期还将延长。倘若购房者购买之前,房屋已搁置了一段时间,买房人损失的土地分摊使用年限就更多了。
土地的出让金怎么核算?一般按照规定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或者按现在同等地段土地市价,按50年计算,退还分摊到住房面积上17年的土地出让金
写给卖房的人: 我们买方在买房的时候,卖方没有提供任何土地年限的信息,我们都会理解土地年限为住宅的50年,所以我们有条件提出退房的要求。因为你们没有提供真实的信息,是一种欺诈的行为。
楼上的不早一点说,害的我我昨天刚交钱
问售楼处,他们的地是十几年前就买的,现在只剩下三十几年了.大家不知道吗?该如何让他们解决
从哪里能查出土地使用年限???
据说按面积退钱但不会退出来,放到首付里。但土地使用期限好像才三十多年,大家多了解,该如何解决
买56的业主请注意,房子平摊太多,平摊比例比其它户型多了很多,要团结让开发商退钱!!!!!!!!!!!!!!!!!!!!!!
请问什么时候交房啊?问了好多次辰憬的就是不回答,什么意思啊?
56平米的户型确实是没有了,不过,大家可以和售楼部联络一下,如果有相似的户型推出回和你们联络的
另外建议别的楼盘的人还是不要在这儿捣乱了,纯属扰乱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