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北京市银行系统对个人购买的第二套商品房贷款再次加大压制举措。在查询确认个人购买房产属二次以上置业、首套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的前提下,将严格执行6.12%的基准利率,并提高首付款比例。新房贷政策的出台,很多购房者对如何界定二次房贷、首付款比例以及贷款中个人资信的判定等问题的认识不够清楚,新浪就此问题向银行专业认识进行了咨询。
解析二次房贷
二次房贷即为在银行已经办理过一次购买商品房个人贷款后,在贷款未还清的前提下进行第二次购买商品房个人贷款。为抑制炒房行为,银行对二次或二次以上的房贷审查非常严格,一般会对第一次房贷还贷情况、个人资质情况进行审查,同时提高首付款比例,执行6.12%的基准利率。
对于二次房贷的界定
以民生银行为例,在北京已有房产并未进行过房贷者,贷款购房属于首次房贷,执行5.508%利率,首付二成;在银行已办理过一次商品房贷款的,有房贷记录并已还清贷款的,执行5.508%利率,首付二成;在银行已办理过一次商品房贷款的(有房贷记录并仍未还清贷款的),属于二次房贷,执行6.12%基准利率,首付三成(民生银行一、二次首付额度取均值2.5成);不办理二次以上的商品房贷款。
个人资信的审查主要是对贷款人的任职单位、职务、收入状况、户口、是否有房产或存款额等资金实力的审查。
举例网友提出的问题,假如一个家庭中以丈夫的名义购房,已办理过房贷的,并由丈夫进行月还贷的,妻子再次贷款买房的是否算是二次房贷?
银行会对该家庭中妻子的个人资信和还贷能力进行审查,如果妻子的个人资信情况良好,月供占家庭收入比例适当,仍可被视为第一次房贷,执行5.508%利率。
二次房贷仍打击了正常的购房者
一系列房贷政策在打压炒房者,抑制房价方面效果明显,但对于真正的购房者仍有不小影响。北京前几年有较多的人由于手中资金的限制,贷款购买了首付较低、面积较小(三、四十平米)的房产以解燃眉之急,而近两年由于人口增加等情况,他们希望卖掉小户型换一套面积稍大的房子居住,这部分也属于正常的购房者,他们在未还清房贷前再次购买房产,将面临二次房贷政策的限制,不仅增加了首付而且执行的基准利率使月供也提高了。对于这部分明显区别与炒房人的群体,二次房贷显然是有失公平的,对于这种情况银行目前也无法明确的进行区分、界定。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千百年来,中国老百姓梦寐以求的事情。解决正常的住房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我们当然也不奢望立刻出现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解决所有人的住房问题,只是希望通过政策的合理调控,使我们拥有一个理性的楼市,合理的房价,不再让普通百姓,望房兴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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