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地方商品预售和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预售、一房多售、预销售合同不办理备案登记等违规行为,昨日,我省发出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对商品房的预售和销售做出进一步规定。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正在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不得收取购房人的购房款、订金等费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同时,要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向社会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在销售现场要悬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符合规定条件商品房的,要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罚款。中介机构隐瞒事实,给买房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方便购房者查询信息,我省各市今年内要建起房地产信息系统,及时公布商品房预售、销售、价格等信息。此外,我省将对商品房预售、销售、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处存在的问题。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官方QQ | QQ群 |
---|---|---|---|
微信号:tyzzlc
楼市优惠随时关注 |
|
业务QQ
中介QQ |
我的工资不上税(离1600还远).我的存款不上税(三光),我的房子不上税(租的).
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太原的房子哪有五证全才卖的呢?早就没了。也没听说罚了哪家房产商的钱。
工资要上税,存款要交利息税,为什么辛辛苦苦攒的钱,再买东西还要缴税?买房子要缴税,无法理解,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世道!!!
办几件好事,好让人民表扬一下你们
只说,不办实事
查了没,查的结果如何呢?能否公布一下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