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还贷法利息差额大
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有的银行工作人员会拿来一大堆贷款合同和资料,然后指着一些空白的地方,指导你签上姓名、填上身份证号码、按上手印即可,并不告诉你还有另外一种还款方法。其实,合同里的确有两种贷款方法可供自己选择,但是空白处已经被银行事先填上了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本就没有自己考虑的余地。
以30万元、20年商业性住房贷款为例,如果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利息总额为17.69万元,套用另外一种还款方法,利息总额不到15.2万元,比第一种方法要少2.49万元。
两种还贷方法哪种更合算
据一些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总的说来本息还款法(等额法)多付点钱,但还款前期没有什么压力,以月还贷2300多元为例,这就意味着以后每月都支付同样的数额便可。而使用递减法,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从3000元左右逐渐递减到1000多元。虽然后面还得少,但是一开始压力太大了。
银行界一些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推荐购房人使用等额法,主要是因为此法方便,每个月只需按月还给银行相同数额的钱就行了。第二种递减法每个月的钱数都不同,算起来很麻烦。
据了解,本市许多家银行,是以介绍“本息还款法”即等额法为主,有的银行至今未开辟递减法购房贷款业务。
银行倾向性在于息差
导致银行产生这种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一语道破:“关键在于息差。”
该人士称,同样一笔贷款业务,对于“吃利息饭”的银行来说,当然希望购房人全都选择利息高的还贷方法。
据了解,使用递减法实际上也并不如想象得那么麻烦。虽然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但是具体数额并不需要人力测算,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十分轻松地便可以打印出30年中每一个月还款数据的表格,购房人只需遵照交钱就行了。
而另外一个“递减法开始还款压力大”的解释,记者通过业内人士测算发现,虽然递减法开头的还款额度的确较高,为3000元左右,但是相对于等额法2300多元来说,也就高出不到700元,且持续时间也只有十四五个月。大多数时间的还款额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间。相信600多元的差额大多数购房人能承受,何况,这样“省下来”的利息高达11多万元,值得大多数购房人重新考虑。
银行称没占到便宜
据了解,两种还款方式表面上看利息总额相差不少,而实际上两者的计算原理是一回事。不存在银行占便宜。因为两种还贷方法并不是哪家商业银行自己制定的,而是央行规定的。对于银行来说,并没有通过哪种方式多收了顾客的利息,因为这两种还贷方式都是按照客户占用银行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计算的。造成这两种还款方法利息总额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顾客占用银行资金发生了变化。递减还款法,由于顾客一开始就多还本金,所以越往后所占银行本金越少,因而所产生的利息也少。而等额本息还款法则不同,开始还的贷款本金较少,占用银行资金相对也较多,所以利息也会相应增加。
银行有义务告知两种还款法的不同
我国《消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法律界一些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银行在没有明确告知两种还款方式及其利弊的情况下,擅自替消费者做主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那么就违反了《消法》的上述规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构成了侵害。银行占有了大量消费者不具备的信息,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条件对消费者购房作出主观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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