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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太原打工族建设“廉租公寓” 都市安居不是梦

http://www.0351fdc.com      2010/3/30 15:32:00      三晋都市报      周慧虹     评论: 0

  纷繁妖娆的都市里,匆匆而行的路人中,穿梭着许多为生计奔波的打工者。打工族白天在这个城市奔忙,晚上却“蜗居”在小小的空间里。即使如此,对于他们来说,能找个合适的“住处”也相当不易。3月23日,政协太原市委员会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太原市政协委员令狐小静建议,为太原市打工族建“廉租公寓”。

  安居梦想不妨从“廉租公寓”始

  面对一路飞奔的房价,公众确已近无话可说的地步。但常识告诉我们“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是多年前建设部高官的承诺。如何让这种权利照进现实?如果没有政府责任托底,公民权利则无从谈起。而类似这种“廉租公寓”的建议,则显然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且要建“廉租公寓”等保障住房,就应把好事做到底。“廉”字不仅要体现在租金上,还要体现在居住成本上。尽量建在基础配套设施相对完善,出行方便的地段。这也是从以前不少经适房遭弃购的案例中得来的教训。同时,在经济不景气的年景,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应,为蚁族等打工者驱寒送暖,也是为城市幸福指数和竞争力加分。乃明智之举。

  可这类举措多也只停留在代表委员的建议阶段,或者沦为纸面上的文件摆设。以廉租房、经适房为代表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多年来一直举步维艰。归根结底,还是政府不愿从自身利益中退出来,不愿自动转到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公共利益立场上来,成为市场的监管者,民众基本权利与民生利益的守护者。而是老想着能从中分一杯羹,甚至是隐身背后的操盘手、大庄家。

  保障性住房因为是“中央请客、地方埋单”,各地动力一直不足。政府财政似乎一直差钱。目前公众似乎只能寄望于,能否从土地出让金中多划出一些,用于廉租房等保障房建设。这本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反正都是花财政的钱,就算是转移支付,无可厚非。

  所以说解决保障性住房问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诚意和决心,何况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并不少。比如在动力不足问题上,完全可参考美国做法,以法律形式,增强民众对政府的直接约束力,缩短权责链条,为廉租房计划带来直接执行动力。

  而且参照坐标很多,发达国家廉租房能覆盖10%-20%的中低收入群体,我国大部分城市不足1%。就算经济实力上有差距,但咱们现实需求的差距显然更大。所以,各地不能再以没钱为借口,打太极、耍赖皮了。希望“廉租公寓”,最终能成底层民众安居梦想的第一步。  李晓亮(四川)

  为百姓活得有尊严提供支撑

  为“蜗居”者建“廉租公寓”,在我国有的城市已提上议事日程。比如,在北京,随着公租房面目的逐渐明晰,“每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租金比市场价低”、“一次装修到位、拎包入住”……越来越多的小白领天天到政府网站“刷屏”,生怕错过申请机会;在重庆,也将大面积开建面向普通人群的公租房,相关思路已上报国务院。事实上,不只我国一些城市这么做,国际上,很多发达国家也有类似做法。

  从计划经济时代的 “住公房”、 “租公房”,到如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商品化,我国的住房政策虽然实现了与时俱进,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问题,使得百姓住房“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靠市场满足高收入者买房的腿长,靠政府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的腿短。如若任随这种趋势一直发展下去,势必引发诸多社会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积极作为,对于那些无法通过市场来实现自我保障的人群,想方设法提供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稳定和功能齐全的公租房房源,让公租房成为租房市场乃至整个楼市供求的 “制衡器”,成为年轻人人生选择的 “缓冲器”。并且,为了能尽量减轻这些居住困难人群的烦恼,政府还应努力创造更为优良的外在环境,比如,提案中提到太原市政府对 “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应循序渐进,适当调整拆迁顺序,使城市打工者逐渐适应,就显得更加科学化、人性化些。除此之外,政府还应加强对租房市场的规范管理,尽快改变租房市场管理松散的现状,保障租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今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引得中外媒体一致好评。他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何谓尊严?我的理解,尊严就是让底层人能体面地活,这其中包括让他们“居有其屋”。当他们尚买不起房时,让他们有条件住上较为舒适的“廉租公寓”,是在为使他们活得有尊严提供一种支撑。期待着,这样的住房政策,能在太原、在全国更多地方尽快变为现实。  周慧虹(山西)


  公租房制度或可借鉴

  所谓“廉租公寓”,听上去似乎和现行的廉租房制度颇为近似。虽然落脚点是为了解决城市打工者、大中专毕业生和个体经营者等现在“城中村”的主要租客,但是,当两种近似的制度纠结在一起,特别是户籍因素等外来因素的掺入,一旦付诸实施,却似乎缺乏一个更为明确、范围更广的受益范围。

  事实上,在面向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廉租房制度之外,比市场租价更为便宜却也能维持自身运作,同时不分户籍面向所有城市夹心层的公租房制度,也许要更为可行。国内很多城市现在开始运作的公租房制度,基本源自香港地区。据了解,香港地区于1954年开始实施“公屋”计划,现在香港地区已有约三分之一的人住公屋,有效解决了香港地区社会居住保障问题。

  公租房制度背后的政策依据,是“人人皆享有基本住房权利”的天赋人权——你可以因为贫穷而没有房屋财产,但绝不能因为贫穷而无处安身。要实现“居者有其屋”,平价的公租房制度显然是大有作为的所在。真正的公租房制度,应该是没有户籍限制的,凡在本地找到工作、常住在本地的中低收入群体,只要有工作、工资,付得起公租房租金,都可以租。此外,由政府供给的公租房要避免沦为一种变相营利机构,应该有详细的成本收支账目对外公开,实施透明运作,接受公众监督。

  公租房制度的好处,既有香港地区五十多年的实践经验可以证明,也有重庆等地宣布实施公租房引起舆论一致好评可资佐证,太原或许也可借鉴。当然,公租房制度对政府部门最大的考验,还在于资金问题。因为,它不像经济适用房那样,政府只用划拨土地而不用资金投入,而是和廉租房一样既需要划拨土地也需要前期的资金投入,不过相对廉租房的政府补贴性质来说,公租房运作良好的话,自给自足应该能够实现。

  真心期待,政府部门能够将更大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解决公众的住房问题,提供更广范围更大力度的公民安居保障,让政府部门的安居努力和民本立场,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舒圣祥(湖南)

  三言两语

  为城市增添活力

  “良禽择木而栖”,建“廉租公寓”有利于形成“洼地效应”,吸引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类人才。太原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既需要招贤纳士,引进高层次人才,也需要各类劳动力资源云集太原,为经济转型增添源源不绝的动力与活力。

  如果“廉租公寓”解决了农民工住房问题,他们就有可能在企业转型升级中进行“智力投资”和技能升级,进而不断向高端产业流动。而且当低收入群体住房支出降低之后,他们就有可能成为城市的消费大军,刺激服务业的需求,进而拉动内需。  梁江涛(江苏)

  让打工族有家的感觉

  眼下,很多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用工荒”,尽管其中原因很多很复杂,但与一座城市的就业功能、宜居程度与亲和力程度等元素有关联。对于刚走向社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选择城市就业上,除了考虑专业是否对口、工资待遇如何等直接因素外,也会考虑到城市的宜居、亲和力等元素。城市之间的竞争最终是人才之争。

  建设“廉租公寓”,一方面属于保障性住房的延伸,是政府应该承担之责;另一方面,体现政府关爱打工族的诚意,增强城市的宜居与亲和度。一定程度上讲,“廉租公寓”可以提升城市吸引力与竞争力,可以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可以成为城市提升形象的一个品牌。  王旭东(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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