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来了!这一利好消息给为数不少的城市 “夹心层”带来了希望。
8月27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 《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当天的会议强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为群众办的重要实事。
《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审议通过并定于10月1日起实施,表明着山西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得到了政府的有力推动。
“夹心层”的尴尬:买不起商品房,住不上廉租房
“唉!房东又涨房租了,我快租不起房、吃不上饭了。”8月27日,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小高最近在为租房而烦心。
而她的同学小胡迫于经济压力已放弃了“拼房”,搬到一位老大娘家租房住。这样,一方面可以照料老大娘与其作伴,老大娘能给她提供晚饭,还能优惠一点房租。
近半年以来,太原的房价没见降反微涨,而房租却实实在在地涨了。
以小高为例,她在大营盘附近与人合租的房屋,三室一厅80多平方米,已经由原来的1000元/月,涨到了1200元/月,即涨了20%。她看到,小区里贴的出租房屋广告上同样面积的租金都是1200元/月至1500元/月。那些广告上月租1000元以下的房子已很少见了。
太原的一些热点区域,比如漪汾小区、青年路,由于靠近外国语学校、太原五中,出租房源一直以来都比较紧俏。最近,由于新生即将入学,这些区域的房子涨起价来更是 “理直气壮”。还有大营盘、半坡东西街、宽银幕、柳巷等附近的房子,由于地处市中心,也是不甘落后地纷纷涨价。
太原市民曹先生对记者说,他与爱人月收入不足4000元,房租就占去了近1/3,加上小孩上学和生活开销,他们也快成“月光一族”了。
他说:“像我们的收入,买商品房根本不敢想,买经济适用房或住廉租房又不符合条件。我们两头都指望不上,真是难受!”
据统计,我省每年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大约15万人,每年约有60万人由农村转入城市。此外,还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太原市的流动人口约有65万人)。这些庞大的群体成为买不起商品房又住不上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夹心层”。
其实,像曹先生这样的尴尬境遇早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去年全国 “两会”上,“夹心层”住房问题就被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热议。当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而此前,厦门、深圳、北京、天津已经开始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在今年我省“两会”上,“夹心层”住房问题也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今年“两会”上,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紧接着,我省各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遍大提速。
6月3日,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将积极探索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迅即成为一个热词。
8月12日上午,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我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有关工作。
这次会议提出,在今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2010年的工作计划,并纳入2010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 “十二五”的住房保障规划之中;要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土地多元投资,多种模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严格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和安全质量管理。
自此,山西省的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被正式摆上工作日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至2012年,我省将新建4万套 “公租房”。而《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出台,表明省委、省政府强力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我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已经有章可循。
公租房有望破解“夹心层”租不起房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于处在“夹心层”的市民来说,今后住公租房有望成为便宜实惠的居住方式。
因为 《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 (房地产)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小户型租赁住房供需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规模和供应对象,制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分年度实施。
《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详细制定出了公租房项目的建设管理、政府扶持、供应管理等具体政策,共分5章34条。
根据该 《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单套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公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要严格执行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为: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质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符合节能标准的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气四表出户,分户计量。
该《办法》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应当在地方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纳入年度住房保障实施计划。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该《办法》还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套保障性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尚未获得实物配租、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尚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亦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已享受福利分配住房尚未退出或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在承租廉租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时,应退出所租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同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太原率先开建首批1216套公租房
太钢、西华苑将成为太原市首批公租房的建设区域,已确定在太钢宿舍区及西华苑四期项目中配建1216套公租房。这批公租房最快可在明年年底前达到入住条件。
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向记者透露,作为解决“夹心层”市民住房问题的又一重要方式,太原市已经确定在太钢配建公租房800余套,在西华苑四期配建公租房400套,现在这两处工地已进入紧张的施工阶段。这批房源主要面向刚就业的大学生、低收入家庭以及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据介绍,太原市公租房房源的建设方式和建设标准,全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进行,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交房时房源能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即已做了地面处理、墙壁粉刷,并配套有照明、上下水、暖气等设施。同时,公租房的房租标准将由物价部门会同财政、房管部门综合考虑同类区域租金水平后确定,基本上应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
根据 《太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至2012年),3年内,太原市将新建经济适用房项目29个,44267套;廉租住房项目128个,11314套;限价商品房项目102个,26312套;公共租赁房项目4个,3743套,33.69万平方米。
目前,《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在紧张制定当中……
相关专家指出,建设和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对目前我省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进一步补充,有利于调整住房市场结构,开辟新的住房供应渠道,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租赁的形式解决住房困难;有利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小户型住房供给,缓解住房供求矛盾。
省政府第69次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和使用的管理,切实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成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国家战略”在山西得到迅速实施,山西也将迎来公共租赁房的这一崭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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