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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融田绿洲新房入住还没满月 墙皮到处鼓大包

http://www.0351fdc.com      2010/11/29 8:40:00      山西商报      张星     评论: 1

  省城消费者曹女士期盼三年的新房,在入住时却暴露出质量问题:室内墙面大面积裂缝、空鼓。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多年来憧憬“住房梦圆”的她掉入了烦恼、失望的深渊中。日前,她向太原日报报业集团读者呼叫热线0351-8222999进行了反映。

  在位于太原市北河湾融田绿洲曹女士的新家,刚装修不久后的墙面被铲除,混凝土墙体裸露在外。“这些墙面是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程师来鉴定时铲掉的,可以明显地看到内墙面的质量问题。”曹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告诉记者,十几天前,他因新房墙体表面大面积裂缝、空鼓,向城建热线12319进行了投诉。

  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马工程师在房屋施工方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现场对张先生的新房进行了质量鉴定。经鉴定后确认:上述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负全责,原因是在内墙体表面施工中,浇水不够及灰渣比例不对,致使内墙体表面后期裂缝、空鼓;维修办法是大面积铲除内墙表皮,重新抹墙。对此鉴定结果,施工方有关负责人当场予以认可。

  张先生说,他于2007年购买了山西融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田绿洲期房一套。2009年10月交房后,于今年7月开始装修,8月中旬完工。因妻子怀孕,为保证室内环境质量合格,在11月初才入住新房。入住没两天,张先生就发现了问题。

  11月23日,记者在张先生家见到了融田绿洲物业项目负责人刘某与施工方代表李某。刘某再次承认张先生家房屋存在相关质量问题,并明确表示“负全部责任”。刘某与李某承诺,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施工,并保证尽量避免施工对已完成装修的破坏,同时尽量达到与原装修相同的效果,费用由他们全部承担。对此,双方基本达到一致。

  但双方未能就附加赔偿问题达到一致。刘某与李某表示“会适当补偿3000元以内”。张先生则提出了8000元的赔偿费要求。张先生认为:其一,花费几万元的装修会因再次施工遭到破坏,如地板划伤等;其二,施工及施工后“晾房子”期间,全家得重新寻租住房;其三,他已向物业缴纳了今冬的取暖费及物业费等,而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再次施工期间,相应钱款应补偿;其四,期盼3年的新房出了质量问题,并再次施工,耽误了入住时间,应进行补偿。至记者截稿前,双方仍未就附加赔偿达到一致。

  11月26日,据张先生反馈消息,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夏站长就此事回复称,融田绿洲项目房屋目前尚未通过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按照有关规定,未获得“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的住宅不允许入住。 来源:山西商报 记者 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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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子绝孙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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