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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棚户区建设将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待遇

http://www.0351fdc.com      2006/2/17 10:15:00      山西新闻网      张荣妹     评论: 0
     2月16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了解到,太原市棚户区改造拉开帷幕,3年内,将完成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司20.99万平方米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7项优惠政策将为棚户区居民带来更多实惠。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所需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统 一行政划拨免收地价;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属于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属于服务性费用的按最低限价的50%收取,设计费、审核费等最低减半;对棚户区居民的购买房价,统一按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售房价标准(每平方米845元收取),已购房居民也要按每平方米845元的标准核定后由企业返还居民多收部分;职工购房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通过协调银行实行按揭贷款、分期偿还;廉租房建设的费用由省政府和西山煤矿总公司各承担50%;异地搬迁需要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太原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如地质条件允许,尽量原地拆迁、改造,节省土地;新建住宅小区内按整体规划要建设部分商业用房,所建的商业服务用房占用的土地,依法收取土地出让金后,允许出租、出售商业服务性用房,所得利润全部用于小区内的文化、体育、休闲设施、小学、幼儿园等公益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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