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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为房地产估价划定了“红线”

http://www.0351fdc.com      2006/3/20 9:50:00      太原晚报      霞红     评论: 0
    昨日,本市举行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培训会,给房产估价设定了“红线”。

  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交易买卖、抵押时必须的一道程序。据市房地局产权监理处负责人介绍,过去,出于利益目的,不少借款人虚报房地产价值或要求评估机构高估房地产价值,导致银行作为确定抵押贷款的依据不实,致使银行实际 放贷额大于抵押物的价值,增加了贷款风险。一些房地产估价机构为了承揽业务,会迎合委托人要求,从而增加了交易风险和金融风险。

  为了规范估价业务,国家建设部等部门今年联合下发《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对相关业务作出了指导,并从今年3月1日开始执行。在昨天的培训会上,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定出了明确规范: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不得指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房地产估价机构收取中间业务费、业务协作费、回扣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不合理或非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抵押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不得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承揽房地产抵押估价业务。

  今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定期对房地产估价进行抽检,对有高估或低估行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严肃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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