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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或自住 必买房须先明确目的

http://www.0351fdc.com      2005/3/30 9:07:00      新浪      评论: 0
约翰先生和大卫先生分别用同样的价钱在市中心和郊外购买了一套住房。10年未见后偶然碰见,约翰对大卫说:“知道吗,我的房子比买进的时候涨了一倍,你的房子呢?”。大卫说:“我的房子一点都没涨,还是老样子。现在你可以把房子卖了,买两套我的房子”。“不行,我在市中心住惯了,住到郊区我会不习惯的,我的房子要住一辈子”。又过了10年,他们再次碰见,大卫对约翰说:“知道吗,我的房子也涨了一倍,你的房子呢?”。约翰说:“现在,大家喜欢住在郊区,我的房子跌了,差不多回到买进时的价钱了。现在你可以 
把房子卖了,买两套我的房子”。“不行,我在郊区住惯了,住到市中心会不习惯的”。

  上面的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呢?首先,房产的价格在不同时期是会发生变化的。其次,房产的价格上涨要通过交易才能体现。最后,房产只为满足居住功能,价格的涨跌对居住者而言就没有任何意义。

  从购买动机来看,买房无非是出于自住或投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会充分考虑到房子的投资价值。但对大多数人来说,买房首先是为了解决自己居住需求。像上面故事中的两位一样,购房者完全依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了适合的住房,无论其房价的涨跌,主人都不会轻易出售。同样,您可能有这样的经历,自己几年前购买的房子已经大大增值了,可现在要把旧房子卖了,在相同地段再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发现会比当时同样买大房子付出的差价多出不少。比如当时的房价是4000元,分别买8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的房子,差价是16万元。如果房价上涨到5000元,差价就会拉大到20万元。这告诉我们,如果你选择的房子处于房价快速上扬的地区,那么,你将来要在同地区换购,要付出的差价也会变大。购房人并没有得到投资的收益,如果要获得房子增值的效益,就只有到另外的地段选购住房了。

  但如果你买房子不是自己住的,而完全是一种投资行为,那就完全可以轻松获取这种增值的效益。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约翰和大卫当初买房都是投资行为,那他们完全可以出售获利。同理,更成功的投资应该是20年前,两人都购买当时升值更快的中心城区房产,10年以后再一起抛出旧房,购进符合消费潮流的郊外别墅。这样可以看出,纯粹的投资行为不应受到个人喜好的影响,而应该依据房产市场的潮流动向和房产本身增值的潜力。

  通常,购买自住型房产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地段、市政、交通、购物等配套环境因素,社区规模、物业管理、建筑形态、户型结构等楼盘本身的品质因素。购买投资性房产则主要应关注地段,因为这是影响房产价格涨跌的最主要因素。在考察其他参考因素时,应注重发展的潜力,比如小区周边环境、交通、配套有无变化可能等。如果是考虑出租获利,选择房型则应以易于出租的小房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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