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山西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上年同期相比上涨了2.3%,比全国1.2%的涨幅高出1.1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区价格排序中和西藏并列第一。
构成计算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表现为"六升两降"格局,其中,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上涨了3.6%、1.2%、1.1%、5.1%、0.1%、5.2%,衣着、交通及通讯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5%、1.2%。其中食品、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居住三大类价格上涨较为突出,是拉动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分别影响1.12个百分点、0.53个百分点、0.67个百分点。
和全国八大类价格涨跌格局相比,山西省价格上涨的六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涨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又以食品价格、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相对较高,分别高于全国1.7个百分点和4.5个百分点。主要是山西省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6.4%和鲜菜、鲜果价格分别上涨21.7%和36.8%带动所致。2005年7月1日全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平均医疗服务价格高于调整前价格水平,并对今年医疗服务价格产生一定的翘尾影响。鲜菜、鲜果价格涨幅高的原因,一是鲜菜、鲜果外省调入量大,成本高,尤其在油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运输成本不断增大。二是一月份和四月份山西省各下了一场大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蔬菜生长和正常供应,导致蔬菜价格骤然波动。
山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高于全国价格水平是多年来的一个显著特征。但从当前市场上一些主要上游产品如食糖、汽油、黄金、建材价格明显上涨以及相关产品价格持续上涨的的现实情况看,要顺利实现全省全年3%的价格调控目标还十分艰巨。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在进行政策性调价时要分析价格形势,把握调价时机和调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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