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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各方人士热议房地产调控细则

http://www.0351fdc.com      2006/6/15 10:17:00      山西日报      肖霞 寇宁     评论: 0

2006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颁布出台。这份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措施。

这一细则,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多大影响?对购房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笔者走访了国有商业银行、房地产界、学者和普通百姓,听取了这四方面的反应。

■向中低收入者倾斜:90平方米成为“分水岭”

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太原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董事长认为:90平方米的住房将成为一道“分水岭”,这是《意见》中最关键的一条措施,它直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区别对待:首付分30%和20%

自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国有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一负责人:这是国家政策面首次提出“区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有利于控制过快的购房需求,也充分考虑到了中低收入群众的购房需求。

●太原房地产的业内人士潘伟先生认为:首付款设为20%至30%,对炒房者的投机购房,形成有力打击。对房地产商资金的运作有很大影响。

■打击投机购房:5年内转手需交纳全额营业税

自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山西大学学者:现在各大城市的投机性购房十分严重,我觉得这项政策力度仍不够,建议征收高比例的“个人交易所得税”。

●购房者:太原王先生在滨河路2004年买的期房:总房款55万元,本想出手卖掉,但今后要交纳营业税,成本大约增加3万元,肯定不好卖了。

■闲置土地将受严惩:严格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

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不得发放贷款;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太原我爱我家的董事长李命文认为:为抑制开发商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严格房地产信贷条件,切中了房地产开发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一负责人: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了,有可能形成金融风险。不过,只要开发商能够对土地进行渐进式的开发,而不是长期闲置或倒卖土地,就应当认为是合理的。

■同奖惩挂钩:房地产调控列入目标责任制

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

●太原某开发商:这两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但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举个例子,有的开发商囤积了很多土地,却没受到处罚。

笔者总结: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15条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措施,其措施之细,力度之大,为近年来所罕见。

本次房地产调控细则出台,深入贯彻5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精神通常称为“国六条”,其政策用意,就是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真正解决普通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政策细则出台,能否收到应有效果,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如何,可以说是本次房地产调控政策能否成功的最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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