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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房后房产证怎么办?

http://www.0351fdc.com      2006/6/19 9:03:00      山西晚报      郭卫艳     评论: 0

清房后,公众现在最关心的是房屋产权证的问题。就此,省清房善后办针对不同住房的情况,一一制定专门的意见。

涉及下列三种补缴款情况的,当事人可持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山西省清房应退应补款确认书、山西省清房缴款收据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权属登记。

个人以高于住房所在地当时房改成本价购买,且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经济适用住房,本次清房中整套住房已补缴相关税费转为商品住房的;个人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且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本次清房已按住房所在地现行房改成本价为基数增加120%的调节系数确定的价格整套补缴款的;个人按房改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且办理了部分产权房屋所有权证,本次清房已按住房所在地现行房改成本价为基数增加120%调节系数确定的价格整套补缴款的。

本次清房缴纳了超面积部分款项且已办理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经济适用房,房地产管理部门凭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凭证,在原权属证书注记栏中加盖“2005年清房×××平方米按商品房价补款”印章,同时在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及房屋权属登记册中注记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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