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经出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存量房交易环节各种税收实行“一窗式”征收,根据交易双方的不同,分别缴纳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13种税费,而业主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出具完税凭证,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但税收一体化并不是只针对二手房。”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房产税收一体化提速将上伸到房地产的建筑、安装领域,下延到房地产的使用租赁环节。
同时,为了堵塞房地产税收方面的漏洞,山西省地税、国土、财政、建设等部门还将联合成立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组,今后各房地产业相关部门将实现信息共享,没有缴税将得不到产权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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