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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十项措施严控房价

http://www.0351fdc.com      2006/7/19 9:43:00      山西商报      李俊华     评论: 0
    今年上半年,太原市房价继续保持上涨态势,其中,商品住房均价达到3193元/m2。为稳定房价,太原市房地局日前公布十项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稳定住房价格。 

  一是规范房地产预(销)售广告宣传。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的房地产预(销)售宣传广告必须登载许可证号,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不得收取订(定)金、预付款或以其他形式变相提前销售,也不得进行销售宣传,媒体不予登载其房地产销售宣传广告。二是加强房地产销售行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改变设计。在完成商品房项目预测绘、网上生成楼盘表后,不得私自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销售商品房时,应在销售场所的明显位置明示“五证”。三是完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虚拟草签合同,制造“订房退房”等虚假信息。严格实行实名制购房。严禁期房转让。四是强化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任何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其从业的中介机构承担。五是规范房地产代理销售行为。严禁代理销售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六是加强房地产展销会的管理。七是规范房地产拍卖行为。房地产权属不明晰、证件不齐全,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不得作为拍卖标的,其拍卖结果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认可。八是完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健全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监管体系。九是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适时公布可售商品住房面积、套数、户型分布等房源信息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十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定期公布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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