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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不能卖给职工 房产权要明晰

http://www.0351fdc.com      2005/4/8 11:43:00      新浪      评论: 0
本报讯(记者 靳曼)近日,陕西省皮革公司部分职工向本报反映,皮革公司要把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卖给职工,不买房的职工虽然可以继续租住原房屋,但租金由房改前的1.16元/平方米提高到6.81元/平方米。

  对此,省皮革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正在进行的是内部房改,房改之前征求过职工的意见,80%的职工同意房改。房屋是从丰庆路建新村委会手里买的,建新村当时承诺办 
理建房和房产等相关手续,但一直没兑现。因此,房屋到现在还没有产权证书。

  对于不参加房改职工的租金,公司表示是按照西安市政府公布的公有住房租金的有关标准执行的。据了解,西安市政府公布2002年公有房的标准租金为2元/平方米、成本租金为7元/平方米。单位对现住房应执行标准租金;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较快向成本租金过渡。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省房改办主任兰继堂。他说,单位进行房改,首先房屋的产权要明晰,无产权的房屋不能进行房改;其次,进行房改的单位要持有关手续到房改部门办理售房审批手续。省皮革公司虽然征求了广大职工的意见,且多数职工也认可,但将来在办理房屋产权的时候会牵扯到很多问题,掏钱买了无产权房屋的职工,利益难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该公司根本不具备向收取成本租金过渡的条件,因此,对不参加房改继续租住房屋的职工应执行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租金。

  省房改部门提醒广大群众,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惟一合法证明,群众购买房屋时一定要认清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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