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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太原:房子延期面积又缩水 业主纠结又闹心

http://www.0351fdc.com      2012/9/5 9:04:00      山西电视台      评论: 1

  家住太原市杏花岭区的杨女士向我们反映说,2010年的8月,她在太原美域中央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照购房协议应该是在今年的5月1日交房,可是直到8月1日才通知她去办理交房手续,不过更让她窝火的是房子的面积竟然缩水了10多平方米,和她有同样遭遇的还有300多户业主。

  在太原市杏花岭区美域中央小区,记者见到了反映问题的杨女士。杨女士告诉记者,不光她一家房子面积缩水,还有300多户业主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当时太原市中能龙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南北两栋楼共400多套商品房,到现在只有50多户业主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购房协议上的面积基本一致,剩余的业主房子面积全部存在缩水问题。这就是业主和龙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协议第四条规定: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业主们说,他们在发现购房面积缩水后,也曾选出代表多次跟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而开发商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最近开发商又以换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由想收回原先的购房协议。

  业主们说,他们自己也咨询过律师,律师告诉他们,对同一标的物的多份合同,合同履行应以最后一份为准,业主们担心原来的购房协议就此失效,赔偿也就没了下文。

  那么事实真如这些业主们反映的房子面积缩水,开发商推脱责任吗?明天我们继续来关注。

  在昨天的节目当中,我们看到太原美域中央小区的业主们反映说,他们买到的房子交房延期、面积缩水,那么事实真如业主们所说的吗?随后,我们的记者就找到了这个楼盘的开发公司太原市中能龙昌房地产开发限公司。

  龙昌公司法制部负责人解释说,按照购房协议规定,美域中央小区的确应该在2012年5月1日交房,但他们交房延期是各种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至于房子面积缩水问题他们没有什么责任。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是在工程收尾时才发现了房子面积缩水的情况,随后他们也积极与业主取得联系,认真开展沟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双方意见还是存在很大分歧。

  对于开发商的回答业主们并不认同,业主们说,楼房修建期间,他们曾多次到美域中央小区,而美域中央小区的工作人员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他们看房,所以开发商一定是刻意隐瞒。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在这个时候给他们以快件的形式通知他们限时带齐所有证件去换签合同,此举是开发商在有意逃避赔偿责任,因为房产证面积肯定是以实际面积为准,而太原市中能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认为他们是以所有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考虑的。

  中能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说,双方现在纠结的焦点就在于缩水面积的赔偿问题,业主们换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他们会附加若干关于原购房协议当中双方有争议条款的解释,有关此事的进展本栏目还会持续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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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14天 发表

    黑心的开发商 取消他的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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