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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二手房交易只公证行吗?房地局:不保险

http://www.0351fdc.com      2012/9/11 8:07:00      太原新闻网      冯戎     评论: 0

  近日,省城市民刘先生在一家房屋中介机构买了套二手房,“半年以后才能过户,我就先交了10000元的定金,随后准备到公证处公证。”刘先生说,但后来听说房屋公证在交易中不管用,房子最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过不了户,“难道做了公证,房子也不一定是自己的?”

  二手房过户之前是否办理公证就可以呢?公证后就能确保过户吗?就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购房者疑虑】

  房子公证后就属于自己了吗?

  8月10日,刘先生到省城五一路的一家中介机构,想买一套二手房。“我看好房子后,中介工作人员说这套房子还有半年房产证才满5年,那时才能办理房产过户。”刘先生说,他当时有些担心,怕买房中出现问题,“当时中介工作人员说可以进行房产公证,说公证完后房子就是我的了。我觉得既然是国家公证,应该没问题,就同意了。”

  刘先生交了10000元的定金和8000元中介费,并与这家中介机构签了一份协议,上面写了订金10000元,并于8月24日一起去公证处做公证。

  回家后,刘先生发觉合同上没有写具体过户时间,又对房屋公证心存疑虑,“我找了位律师朋友咨询了一下,谁知道他说这种和中介办理的房屋公证是委托公证,对房屋能否安全过户没有保障。”

  记者联系到刘先生说的这家中介机构。负责二手房交易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那里的二手房有的可以直接过户,有的因为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或没到5年期限所以要过段时间才能过户房产证,如果要买的是还不能过户的房子,可以先办房屋公证,等房产证到期后就能过户。“是直接过户还是先办房屋公证由顾客选择,都没有问题。”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太原市几家房屋中介,对方的说法大同小异,都说如果房屋不能立即过户,做个房屋公证就行了。一家房屋中介销售员说,“每个月,我们都会接待几个来买二手房的,其中不少都是做的公证。”这名销售员说,选择做公证主要可以少交税,有的是因为房产证暂时没有办下来,“如果买房者不放心,可以把房屋交易公证和委托公证都办了,这样更保险。”

  【公证处】

  委托公证不对产权转移进行公证

  房屋公证是什么?9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太原市城北公证处,张主任告诉记者,房屋公证有很多种,比如继承、租赁、买卖等,“二手房屋交易公证即房屋买卖公证,是证明买卖双方有买卖关系事实,合同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张主任说,经由中介来办理二手房公证其实是一个委托公证,是公证委托方授权给受委托方代办某些手续,比如卖房者委托中介帮助他卖房,并就此签订了协议,公证处对这个协议进行公证,“但这两种公证都不是对房屋产权转移进行公证。”

  另外,张主任介绍,他们这里二手房公证由中介预约的比较多,也有不少房主与购房者直接来办理房屋公证的。“我们在办理二手房屋公证时,都会先对要交易的房屋进行审查,并要求公证双方都到现场。”

  【房地局】

  房屋公证不保险建议直接过户

  记者来到太原市房地局房屋交易大厅,杨晔副科长告诉记者,想通过办理房屋交易公证或委托公证进行二手房交易都不靠谱。“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5.675%的营业税,还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杨晔说,一般希望做公证的多数是房屋中介、炒房者或房屋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就进行房屋公证,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

  杨晔说,“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所以,做了房屋公证后,房子还是卖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杨晔建议购房者买二手房时还是直接过户比较保险,“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律师】

  房屋买卖公证可能存在六种风险

  二手房买卖中不直接过户而选择进行公证,购房者可能会承担怎样的风险呢?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段富成律师说,在房屋买卖公证中,可能存在六种风险,要尽量规避:

  第一种,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第二种,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第三种,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段律师说:“我曾经见过这么一个例子,当时购房者直接和房东签订了合同,并做了房屋买卖公证,但公证时房东的妻子因有事未在场,结果首付款都付了,房东却说房子不卖了,因为他妻子不同意。”

  第四种,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第五种,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第六种,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段律师说,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如果购买中介介绍的房屋出现问题,中介没有责任吗?“除第一种情况是由于卖房者主观意愿违反合同,其他几种情况中,如果购房者的购房行为出现问题,中介也应负有一定责任。”段律师说,中介在卖房者与购房者中进行信息沟通的作用,为双方有偿提供真实、合法的信息,如果在此过程中,因为信息出现问题导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受到损失,中介都应负一定责任。

  如果购房者买的二手房确实暂时不能过户,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少风险吗?段富成说,房屋公证的法律效力很有限,但目前来讲,除了直接过户,并没有什么很好的方法可以避免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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