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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太原的赠与和买卖房产 缴纳税费有何差别

http://www.0351fdc.com      2013/4/9 9:36:00      太原日报      评论: 0
  张先生想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儿子,他想了解,在缴纳税费方面,赠与和买卖这两种过户方式有何差别?

  据太原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赠与和买卖是房产过户普遍采用的两种方式。亲属间过户房产,选择赠与或买卖各有利弊,要视不同情况而定,其中,房产年限是否满5年是一个主要考虑因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以买卖方式过户房产时,需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费用。房产年限满5年且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需要交纳总房款1%的契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买方首次购房,个人所得税可免),无须缴纳营业税;如果房产年限未满5年就交易,除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外,还须缴纳总房款5.5%的营业税。

  在以赠与方式过户房产时,并没有房产年限是否满5年的限制,只须缴纳4%或30%的契税即可。根据规定,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房产的相互赠与可以按照总房款的4%缴纳契税;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予,须按照总房款的30%缴纳契税。需要注意的是,赠与的房产再出售时要按价格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考虑到以后会转卖,最好不要通过赠与方式过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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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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