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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怡佳天一城项目地块控制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http://www.0351fdc.com      2013/6/21 10:06:00      住在龙城      评论: 0

  规划范围

  北起规划20米城市支路,南至龙城大街,东起滨河西路,西至规划20米城市支路及天一城规划西地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 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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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审批情况

  2007年12月,市城乡规划局对该项目提供了《规划条件通知书》(并规设字[2007]318号)。在该规划条件中,居住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20%,容积率不大于3.3,绿地率不小于35%;商业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3.8,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用地配建用地规模不小于2公顷的小学,用地规模不小于0.5公顷的托幼。

  2008年8月,建设单位与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1年5月,市城乡规划局就该项目原规划方案(万联·家阖苑小区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规许字[2011]0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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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布局方案

  规划区东部沿滨河西路及龙城大街为商业办公用地,居住用地布置于西部规划广播街南北两侧。南、北两区相互呼应,均采用板点结合,组团式布局,楼座顺应道路,南偏西方向布置。北端布置149m的超高层建筑,展示小区的高端形象,其余住宅楼栋均为100米的高层建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置于北区入口处,并打造南、北两区入口水景广场,打造门户形象。规划于南、北两区沿广播街设置1层独立商业用房,用于小区配套。同时沿广播街西侧南、北分设一所24班小学和1所14班托幼。

  东侧商业带被广播街分为南、北两区,北区沿汾河布置三座办公塔楼,北侧塔楼层数为51层,高度为249米,建成后将成为汾河沿线景观的标志性建筑,其余两座为22层的高层建筑。商业建筑控制为1-2层,并以商业内街形式营造宜人的步行空间。

  南区顺应地块形态带状布局,形成连续的商业界面。于东北角设置一座22层的办公楼,与商业北区相呼应。沿滨河西路主要以商业内街的形式布局,其余商业建筑控制为1-4层,并通过层数变化形成高低错落的空间形态。沿龙城大街设置4层的大型商场,并于南侧规划1座41层的酒店/商务办公楼及4座16层的办公楼。

  该规划方案中,容积率为5.37,建筑密度为41.0%,绿地率为18%,不满足片区控规中的“容积率不超过4.5,建筑密度不超过20%,绿地率不小于35%”的控规要求。

  该规划方案中,商业兼容比例为12%,满足片区控规中的“商业兼容比例不超过15%”的控规要求。

  沿滨河西路商业、商务区的建设对于打造汾河滨水景观带,构建滨水景观界面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外,为了强化商业内街与汾河的交通和景观联系,规划的步行景观平台从规划的商务办公楼向东跨越滨河西路,与汾河公园向衔接。

  因此,为了优先保障商业内街和商务办公楼的形成,建议由政府协调,同意沿滨河西路的防护绿化带由50米调整为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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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规划

  1)外部道路规划

  规划区外部道路系统由城市快速路、连续性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构成:

  城市快速路:滨河西路(规划红线70米);

  连续性城市主干道:龙城大街(规划红线89米);

  城市次干道:广播街(规划红线30米);

  城市支路:西侧、北侧红线宽度为20米的道路。来自Q友部落

  2)内部道路规划

  规划区道路分为五级:商业区车行路、小区车行入口路、社区活动中心路、小区人行路、小区景观路。

  3)地下车库

  规划区设置南、北两个特大型地下车库,层数为1—2层,建筑面积为38.42万平方米,共设置地下车位9934泊。规划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可满足《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配建要求;地下车库出入口数量可满足《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

  日照分析结论

  1、规划方案对基地周边日照无恶化影响。

  2、规划方案中的5#、40#、41#楼座存在19户自身日照遮挡。

  3、规划托幼满足冬至日3小时日照要求。

  4、规划小学北楼3—4F和2层局部可满足冬至日三小时日照要求,南楼3—4F局部可满足日照要求,其余房间不能满足日照要求。

  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建议由建设方协调,使其满足《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日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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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退距情况

  1、退道路红线及退地界

  在规划范围侧西侧,原片区规划为规划道路红线50米的新晋祠路用地及沿路50米的防护绿地,因此,参照原片区条件,规划地块西侧的规划建筑退西侧道路红线及绿线符合规划要求。

  目前,根据正在编制的晋阳湖地区规划,结合西侧广电用地的调整,新晋祠路向西改线后,该规划地块的西侧局部及北侧均规划为20米城市支路及商业建设用地,这导致了规划范围内西侧及北侧建筑退道路红线及地界线的退距不足。

  为了维护原规划的延续性和严肃性,考虑到外部规划的变化,并且,33#、34#住宅楼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因此,建议由政府协调,同意53#、8#、9#、36#、37#、38#、39#、40#、41#、42#的退距。

  2、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

  规划方案中,部分建筑之间的间距不满足《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但是能够满足最小间距45米的要求。

  考虑到该规划方案对于打造汾河滨水景观带,构建滨水景观界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议由政府协调,同意该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只满足最小间距45米的要求。

  规划方案确定的建设容量能够较好的满足该项目的开发建设需求;并且减少沿滨河西路防护绿地,增加商业用地规模,部分滨河西路覆盖,跨路构建步行景观平台,对于优先保障滨河景观界面的建设,打造城市景观阳台具有积极的意义。

  规划方案在静态交通、配套设施等方面满足规范要求。因此,在建设方充分协调解决建筑退距和日照遮挡问题,并征得相关部门意见后,规划方案可行。

  规划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地块面积(h㎡)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兼容比例

备注

A-1

R2

11.49

3.76

20

150

35

15%

规划14班托幼,面积不小于0.5公顷

A-2

B2/B1

2.36

7.53

43

250

10

A-3

G2

0.51

B-1

R2

11.21

2.56

20

100

35

15%

规划24班小学,面积不小于2.0公顷

B-2

B2/B1

6.27

4.25

59

200

10

B-3

G2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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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示  时 间:2013年6月17日-2013年7月16日

  网        址:www.tygh.gov.cn

  意见反馈电话:0351-4220770

  意见反馈地址:太原市桃园二巷市政府四号楼一层、太原市城市规划展示大厅 030001

  意见反馈邮箱:ghgs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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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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