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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龙潭片区直管公房拆迁户下月开始选房

http://www.0351fdc.com      2013/12/31 8:59:00      太原新闻网      评论: 0

  太原新闻网讯  12月30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龙潭片区直管公房签订西华苑三期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2014年1月6日至1月14日进行选房。

  此前,由于太原市旧城改造,太原市房管局作为实施单位对太原市龙潭片区直管公房进行了拆迁。为了更好地完成拆迁户回迁安置工作,此次选房按照拆迁协议顺序号进行,选房时间为1月6日至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选房地点为解放路188号原杏花岭区政府办公楼(天主教堂北侧)。具体选房时间与对应协议号安排如下:1月6日上午080005—080059,1月6日下午 080060—080111,1月 7日 上 午080112—080161,1月7日下午080162—080202,1月8日上午080203—080242,1月8日下午080243—080283,1月9日上午080284—080323,1月9日下午080324—080364,1月10日上午080365—080404,1月10日下午080405—080444,1月11日上午080445—080484,1月11日下午080485—080524,1 月 12 日 上 午080525—080564,1月12日下午080565—080604,1月13日上午080605—080645,1月13日下午080646—080686,1月14日上午 080687—080736,1月 14日下午080737—080758。

  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拆迁人须携带《太原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被拆迁人不能到场选房,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携带委托书、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到场者,视为放弃选房顺序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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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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