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购房指南

二手房交易避税藏风险 购买时仔细签合同

http://www.0351fdc.com      2006/9/8 11:19:00      山西晚报      闫俊峰     评论: 0
   “两税”落地后,民间开始流传各种“避税”花招,这些方式,表面上看似可以节省不少税费,其中却潜藏着很大的法律和市场风险。

    花招一: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60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递交给房管局的过户价则是以40万元成交。这样剩余20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地避掉了。

    潜在风险: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

    花招二:先租后买,延期交易。“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

    潜在风险:该办法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

    花招三:假赠予真买卖,暗箱操作。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予”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

    潜在风险:根据《合同法》规定,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赠予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一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纠纷。

    花招四:离婚造假,瞒天过海。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关系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潜在风险: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分割不会做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链接>>>

    二手房市场避税花招暗藏风险

    山西晚报讯(记者闫俊峰)随着商品房价的节节上涨,二手房越来越成为许多买房人的首选,但是国家至今尚未没有二手房合同范本,加之市场不成熟,很多人都在合同上栽了跟头。买房人如何才能避免合同纠纷呢?为此,记者请教了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建荣。

    彭律师表示,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之前,买房人应该查验清楚两点:一是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是否齐全,看清产权证是否被抵押。二是检查房屋本身质量。

    而在正式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买房人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还要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最好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第二、除了要严格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第三、还必须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和费用交接时间等基本要素。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约定时,买卖双方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写明要表达的意思,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彭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房之前,为谨慎起见,大家也可向相关的法律人士请教,确保万无一失。

扫描关注“住在太原”公众微信
分享新闻到朋友圈
编辑:

网友评论

0 条评论   0 人参与
作 者: 登陆 注册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住在龙城网保持中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