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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道:老人房产易主 状告拆迁单位

http://www.0351fdc.com      2006/12/22 10:44:00      太原晚报      王君     评论: 0
     年过九旬的肖大娘前往拆迁单位领房产证时,发现自己的回迁房落户到了儿子名下,遂将拆迁单位告上了法庭。昨日,迎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肖大娘诉称,1999年3月,拆迁人团省委机关服务中心与自己和儿子金某分别签订拆迁协议,其中一处房产属于自己,另一处房产属于儿子金某。由于自己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儿子受委托代她办理有关手续。然而,今年4月底,她让女儿到团省委机关服务中心领房产证时,却得知两套回迁房都落在了儿子金某名下。肖大娘请求法院判令团省委机关服务中心归还房产。昨日庭审,团省委机关服务中心答辩称,当初办理拆迁手续时,肖大娘及其儿子金某曾与他们签订协议,肖大娘同意将自己的房产移交给儿子。对此,当时曾有人作见证,而且他们还曾建议肖大娘母子办理公证手续。肖大娘的儿子金某答辩称,母亲曾答应将房产给自己,并为此签订协议、办理了公证,而且房款也是他交的。团省委机关服务中心和第三人金某均请求法院驳回肖大娘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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