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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房产不可随便转移 如何出售?

http://www.0351fdc.com      2007/4/9 15:47:00      山西日报      刘丽琴     评论: 1
      案例:贾女士几年前买了一套房子,为省却日后过户的麻烦,而且可少交部分手续费,于是用女儿的名字签订了购房合同。今年年初,贾女士打算替女儿办出国留学手续,不料,贾小姐生意上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她便考虑把这套房子出售,以这笔房款作为女儿办理出国的费用及出国后的生活费。但她的女儿未满18岁,而国家对未成年人财产的保护极为严格,贾小姐还听说未成年人的房产不可随便转移。那么如何出售未成年子女的房子呢?

     案例分析:首先要办理监护人公证,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一般为父母双方,如果其中一方去世,也需指定另外一方为惟一法定监护人)。在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指定监护人的公证书、声明书(到公证处证明房屋买卖所得的用途是用作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生活等未成年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未成年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或户口簿等。

     需要注意的是,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产权交易会相对麻烦,且带有一定的风险。从孩子到其成年这段期间,房产处置权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理行使,于是,处置房产便会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房屋不能随意转让,交易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才有例外。比如,未成年人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或孩子要出国留学但资金不足等。同时,父母出售房屋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父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房屋产权证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如果子女长大成人之后,父母想变卖、赠予、抵押房产,也只有通过儿女委托,父母才有权处理,碰到子女到外地上学、工作,父母对房屋的处置就更加麻烦了。总之,为未成年人购买房屋办证时,父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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