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兹定于2014年12月20日至31日,对太原市龙潭片区旧城改造项目选择原地回迁的被拆迁户进行核实登记。因首批安置房数量及户型不能完全满足全部回迁户需求,请持有原地回迁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回迁证、拆迁安置协议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手续,到太原市龙潭片区杏花岭区拆迁指挥部(解放路188号)办理。
待核实登记工作结束后,我中心将对被安置户情况进行比对、复核和确认,适时通知能够且拟安置在同类户型内的被拆迁户统一到场,按原拆迁顺序号依次选房。本人或有效委托人未按时到场或轮到本人而拒不选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请广大被拆迁户相互转告周知。联系电话:3042563 15340702465(移动座机)太原市杏花岭区城市建设拆迁中心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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