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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住着别人”泰和怡苑小区一房多卖

http://www.0351fdc.com      2015/2/5 9:00:00      生活晨报      评论: 0

  “2006年我买的新房,如今,我的房子却住着别人。”2月1日,省城市民冯新梅女士(化名)来电反映,位于省城马道坡18号,由山西宸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宸光)盖建——泰和怡苑小区,出现一房多卖现象,并且,每位业主都有房屋买卖合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针对该事件,生活晨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业主反映支付一半房款七年不见钥匙

  冯女士介绍,2006年9月3日,选择了泰和怡苑A座2单元802房(C户型),面积为86.56平方米的一套期房,每平方米售价 2600元,总房价款218121元。当时她交纳了2万元定金,并与开发商宸光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书》。“合同书上承诺交房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2008年7月31日前办理《房屋产权证》。”冯女士说。

  “2008年,开发商没有如期交房,甚至连地基都没有开始打。”冯女士讲,2008年8月初,她接到开发商宸光亢培芸总经理“喜讯”,被告知准备在楼盘项目成立售楼中心,并且要开始动土打地基盖建房屋。并明确表示,先前开发商规划A座(南北房)和B座(东西房)都统一变为南北通透户型,并且有更好房屋户型结构选择。听到这样的“好消息”,她便前往售楼部,看了B座户型,感觉户型布局不是很理想。

  在开发商梁总(梁亚强)和亢总(亢培芸)的帮助下,冯女士将房屋面积更改为A座1单元1202房(G户型),96.72平方米,面积又增大了近10平方米,总房款为251472元。2008年8月10日,冯女士又再次交纳了2万元房屋定金,并再次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书》。“两次交付定金后,亢总开始嘱咐我,以后房款就交到售楼处张鹏经理。”冯女士说。

  记者在第二次签订的《购房合同书》中看到,开发商承诺:“甲方预计2009年12月31日前交房,特殊情况顺延:2010年7月31日前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交付乙方,特殊情况顺延。若乙方不能严格履行约定,则丧失2万元定金;若甲方(开发商)不能严格履行约定,则双倍返还定金(即4万元),并退还相应的购房款。”

  记者了解到,冯女士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分三次支付共131472元房款。在2010年5月24日首付了30%房款(81472元,包含两次定金即4万元),2012年3月28日,共交付了101472元房款(包含两次的订金以及首付)。

  2013年,售楼部工作人员来电话表示:“只要交够总房款的50%,业主就可以领取新房钥匙。”得知这个好消息,冯女士第三次在2013年5月25日又补交3万元整。“拼凑够50%房款,钥匙并没有领到手,却得到开发商女儿梁睛的消息:每户业主每平方米要加收500元。”冯女士说,当时得知这个消息后,业主们表示不同意。

  记者调查一套房子出现两个业主

  2013年6月22日,售楼部再次通知业主领取钥匙。“只要房款交款支付购总房款55%就可以领钥匙。”看着已经盖好新房,冯女士便再次补交了1万元整。随后,根据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要求,先去楼上进行验房,又提前交纳了8800元硬件设施费用(煤气初装费、楼宇对讲机和防盗门)。“2013年6月22日当天,三五成群的业主们在排队领钥匙时,我却被梁睛告知,自家的新房钥匙不在,过几天来领取。并在我的购房合同书上以开发商名义,为我打了一个欠条,内容为‘交钥匙手续已办理,钥匙未领’。”冯女士讲道,看着开发商信誓旦旦的“凭证字据”,她便离开了售楼部。再去问当事人领取钥匙时,却处处碰壁。最终换来一句:“你去找亢总要去吧。”

  在数次讨要房屋钥匙时,冯女士始终是望着近在咫尺的家,却不能入住。无意间上楼看房时,冯女士却意外地发现,自家的新房有人在房间内热火朝天地开工装修。看到这一场景,冯女士感到无形中给了她当头一棒,被眼前的状况气蒙了。业主王慧慧也拿出了与开放商签订的同版本《购房合同书》。“当时看到对方也有同版本购房合同书,突然意识到我的房子被二次销售。”冯女士说。

  冯女士手上有两份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是自己的,一份是王慧慧的,这两份合同出售的却是同一套房子。冯女士是在2006年9月3日,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合同,当时房价每平方米2600元,总共付了14万余元的房款。而另一份合同上,签订时间为2013年,房价至每平方米4600多元,面积也变成104平方米,并且也按照合同条约全款支付了40多万元的房款。

  业主张黎(化名),是2009年6月购买了面积为96.72平方米一套商品房,合同承诺交房时间(2011年5月前),付款方式采取银行按揭,首付30%房款。“真是没想到,开发商不按合同规定办事。”张先生表示,开发商并没有按照合同兑现交房,因为手续不全中途还停过工期。

  2013年4月份,开发商要求每户业主每平方米追收500元,之前银行按揭也改为民间借贷方式,执行9%利率。“因为产权手续没有办理下来,不能走银行按揭手续。同时房款加收至55%,才可以领取钥匙。当时实在是拿不出25%房款,钥匙迟迟也就拿不到手里。”2015年1月份再去看自己的新房时,却“意外”看到门上张贴着一份告示,“此房正在装修,还写着电话联系方式。”

  在记者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与冯女士遭受“一房二卖”的业主还有10余户,有的购房近7年,最短的购房时间也有3年。眼看着自己花钱买的新房,如今室内却住的别人,业主们不由得连连叹气,无奈地表示:“我们哪一天才能回家。” 官方说法开发商还未办理土地证 “为什么开发商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呢?”2月4日,记者多次致电山西宸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亚强,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随后,记者致电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处,工作人员表示,位于马道坡18号的山西宸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处于供地程序,还没有办理土地证。

  随后,记者登录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信息网,在商品房项目信息公示栏内,根据界面内容提示,分别输入项目名称、项目座落、开发企业等信息,均没有显示出任何备案登记。

  同时,记者提醒大家,一房多卖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购房者一定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

  为了预防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进行“网签”,在网上备案登记。这样市民如果真的碰上一房多卖的情况,在网上备案登记的购房者具有更大的合同效力。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最好也要上网查看该房产是否备案登记,避免碰上一房多卖,减少经济损失。

  针对山西宸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售卖的行为,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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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80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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