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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身份差别取消 户口统一登记居民户口

http://www.0351fdc.com      2015/3/10 9:04:00      太原新闻网      刘友旺     评论: 0

省公安厅昨日发布消息,从即日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 ), 积极推进我省的户籍制度改革。这意味着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被取消,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此前,我省曾就户籍改革制定《实施意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户籍改革的总体变化是降低落户门槛,放开限制,除太原和大同两大城市核心城区属于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地区外,其他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将全面放开。也就是说,在朔州、忻州等9个市所辖城镇以及太原、大同所辖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落户,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房屋,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都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如果要落户太原迎泽、小店等6城区和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等核心城区,除了有住所这一硬杠杠外,还需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合法稳定住所是指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实际居住的房屋,也可以是租赁房屋,除签订租房协议外,还须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办理居住证。

与此同时,我省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居住半年以上可申领居住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警方介绍,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户籍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改革的目标不是消除户籍制度,而是剥离户籍内含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为此,我省将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证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使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等权利。这将进一步加快全省城镇化进程,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值得注意的是,为保障农民权益,户籍改革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和留乡的自主选择。目前,省公安厅正着手修订《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进一步放宽办户政策,明确办户流程和审批权限,落实惠民利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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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80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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