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项目安置用房的建设需求,晋源区政府对该区域用地性质及道路线型及建设容量进行相应的修编调整,与此同时,考虑到搬迁后学生的就学问题,规划出了幼儿园和中小学用地。
晋源东区安置项目示意图
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北起古城大街(规划道路红线50m),南至府营中街(规划道路红线30m),西起五府西路(规划道路红线30m),东到工农退水渠西侧项目用地界线,规划总用地22.10公顷。
#007地块为本项目近期建设地块,目前已开工建设。考虑到搬迁后学生的就学需求,#007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小学占地1.17公顷,18班,可满足地块一、二的就学需求;#005地块内点控一所幼儿园,占地0.47公顷,12班。
晋源东区用地规划图示
土地利用规划:住宅用地:规划面积为16.7公顷。中小学用地:主要指规划范围内配建的小学,用地1.17公顷。
地块需配置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市政设施)有:居委会、小区文化活动站、小区体育场地、小区卫生站、储蓄所、邮政所、小区菜市场、公共厕所、开闭所、调压站、热力站,具体规模见下表。
规划区其他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类型及面积需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划》(2002版)。
富力熙悦居效果图
此次回迁安置小区旁的富力熙悦居,北邻晋阳湖,发展潜力大。尤其新晋祠路线路改造后,道路通达性更加良好!无论是到达长风商圈或者是汾东商圈,都极为便利。富力熙悦居利用周围环境优势,将打造出一个集旅游、休闲、度假、生态居住等功能于一身的文化产业功能区。
下页为规划详细内容
《JY-0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晋源东区安置项目地块)修编必要性研究及修编方案》公示牌
2015年公示第134号
一、修编背景
晋源区乡村农耕文化保护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之一,为保证项目安置用房的建设。结合拆迁安置方案,共需安置住宅2627套、26.61万平方米,兑换商业面积2.42万平方米。依据晋源区政府调整诉求,结合《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报批稿)及《太原南部区域路网专项规划方案》(规委会审定稿),规划对该区域用地性质及道路线型及建设容量进行了优化调整,为落实上位规划,拟对该地块重新进行修编。根据《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关于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实施意见》市规划院特编制《JY-0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晋源东区安置项目地块)修编必要性研究及修编方案》。
二、修编范围
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北起古城大街(规划道路红线50m),南至府营中街(规划道路红线30m),西起五府西路(规划道路红线30m),东到工农退水渠西侧项目用地界线,规划总用地22.10公顷。
三、修编内容
1.道路红线调整
古城大街由30米,调整为50米;五府西路按原线型执行;龙山大街由40米,调整为30米;规划路道路红线宽度不变,府营中街由20米,调整为30米。
2.绿地调整
结合上位规划,随着工农退水渠、西干渠及道路红线进行调整,将沿20米规划路布置的防护绿带取消,沿古城大街设置10米防护绿带。
3. 用地性质调整及地块细分
(1)用地性质调整
将原控规公共交通用地(S41)、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42)、供电设施用地(U1)、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调整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R2)。并在片区其它位置予以落实。
(2)地块细分
本次规划将原控规中的#005地块、#006地块、#007地块、008地块重新划分为#005地块、#005-1地块、#007地块、008地块,其中#005地块、#007地块为本项目近期建设地块,目前已开工建设。将原控规中的014地块、018地块、019地 块重新划分为018地块、019地块。考虑到搬迁后学生的就学需求,#007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小学占地1.17公顷,18班,可满足地块一、二的就学需求;#005地块内点控一所幼儿园,占地0.47公顷,12班。
4. 建设容量调整
(1)建筑高度由现行控规的20米调整为60米建设
(2)#005地块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为30%,建筑高度为60米,绿地率为35%,商业兼容比例为20%;点控托幼一座,容积率为0.1,建筑密度为30%,建筑高度为16米,绿地率为35%;#007地块规划小学一座,容积率为0.1,建筑密度为30%,建筑高度为20米,绿地率为35%。018地块的容积率由现行控规的1.5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30%,建筑高度由20米调整为60米,商业兼容比例由15%调整为20%。
四、现状情况
1、用地现状
北侧地块正在进行土方平整;南侧地块现状已建18栋18层住宅楼,为明太原县城安置项目一期工程。规划区场地呈梯形,南北长约760米,东西最宽约320米。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平均高程大约770,最大高差不到1米。
2、现行规划
修编地块位于已批复的《太原市中心城区JY-0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容量指标如下表:
五、土地利用规划
1.住宅用地:规划面积为16.7公顷。
2.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需配置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市政设施)有:居委会、小区文化活动站、小区体育场地、小区卫生站、储蓄所、邮政所、小区菜市场、公共厕所、开闭所、调压站、热力站,具体规模见下表。
规划区其他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类型及面积需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划》(2002版)。
3.中小学用地:主要指规划范围内配建的小学,用地1.17公顷。
4.防护绿地:主要指沿龙山大街两侧的15米防护绿带,沿古城大街两侧的10米防护绿带,总用地0.87公顷。
5.道路广场用地:主要指规划范围内的北侧古城大街(规划道路红线50m)、西侧五府西路(规划道路红线30m)、南侧府营中街(规划道路红线30m)及研究范围中部东西向道路龙山大街(规划道路红线30m)。合计面积为3.36公顷。
6.修编地块具体容量指标如下表:
公示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以书形式于6月30日前送(寄)至我局监督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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