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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不得出租房屋

http://www.0351fdc.com      2005/2/18 9:03:00      中国网上房地产      评论: 0
        二房东 
指房屋转租人。解放前,向房产主或房产资本家租赁房屋又转租给他人,收取高额房租的人,被称为“二房东”。

不得出租房屋

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出租的房屋。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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