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费被盗用8.5万元
郭老太太以1000元/月的标准将私房一居私下租给一位来京考研的张小姐,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并未签订租房协议。张小姐在交完3个月的房租及两个月的押金共5000元后,便住进了这套出租房。此前,双方达成口头协定,出租屋内属于郭老太太名下的电话交给张小姐使用,但费用也由张小姐代缴。不久双方在水电费、提租等方面有了矛盾,到了第三个月,张小姐要求提前退房退租,郭老太太以屋内墙面有划痕为由,不予退还押金。结果张小姐连2000元的押金都没要便搬出了出租房。到了该交电话费的时候了,郭老太太被告知,她应该缴纳上个月的电话费85000多元,其中绝大多数是国际长途电话费,郭老太太听了顿时头晕目眩。再回头找张小姐这个人,已是踪影全无。直到这时,郭老太太才记起张小姐曾说过,她有位好友在国外。郭老太太连忙找到有关部门,却被告知私下租房出了事不受法律保护。按照有关规定,郭老太太需补缴相关出租税费近600元及相应罚款。
如何避免电话费被盗
如何做到既方便承租户又能避免电话费被盗?记者采访了一些业内专家和经纪人。据他们介绍,现在承租人在租房时,大都要求提供电话和三气,其中电话是最基本的要求。为了安全起见,出租、承租方应该委托一家信誉度较高、规模较大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代理,中介公司的介入,最少能做到对出租、承租双方的身份进行核查,并签订租房协议,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文本的形式确定下来,即使今后发生纠纷,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应。而私下租房既违背了北京市政府有关出租房应依法纳税的规定,出租方的利益也无法保障。
例如,上文的郭老太太之所以被骗,就在于私下出租房屋,且未与对方签订协议,电话设置也未作处理。据鑫尊房地产经纪公司等中介公司的经纪人介绍,遇到上述情况,应该到电信局办理一项手续:取消长途电话的功能,建议承租人改用手机打长途电话,如果没有手机,承租人完全可以到市场上购买50元或者100元面值不等的IP卡,在大街上的电话亭或是出租房里都可以拨打长途电话,IP卡里的钱用完了,可以再去购买,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承租人如果是长期租房,也可自己去电信部门申请安装一部属于自己的电话,等租期结束,可将电话折价卖给出租人,或随自己搬家。实际上购买安装一部电话的费用不过数百元钱。
房屋损坏如何确认
在租房过程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租期结束后,出租、承租双方为房屋本身或屋内设施遭到损坏如何赔偿发生争执。据了解,正规的租房行为,大都经过中介公司代理,租赁合同上应该有一项是有关退租后的责任确定问题,如房屋损坏如何赔偿,但这种协议内容是粗线条的,只是表明一旦房屋损坏,可以用押金抵偿,不可能精确到损坏什么设施该扣除多少押金的程度。租赁押金一般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发生房屋损坏后,也大多是通过出租、承租双方协商解决。出租方大都根据双方协议的结果,与承租方一道去中介公司领取相应部分押金,当然如果赔偿金超过押金,则由承租方另行追加赔偿。
如果双方各执一端,难以达成补偿方案,一般地,由中介公司协调解决,正规的中介公司,对房屋出租情况都有记录,是否发生房屋损坏,损坏程度如何,中介公司应该能出示当初经出租、承租双方签名的证明材料,在中介公司的撮合下,往往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如果中介公司也无法协调的话,出租方可诉诸法律,而此时的合同和有关房屋状况的证明材料可作呈堂证供。
私下出租如何变成合法
京城房屋私下出租的现象很多。本市公安机关前不久对全市出租房进行初步清理和摸底发现, 在清理整顿中,公安机关还对不办理出租手续私自出租、不履行治安责任、违法出租的1303名房主依法进行了处罚,共罚款60多万元;依法停租违法出租房屋384户;对私搭乱建的7319间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根据有关规定,城市房屋租赁须经登记,取得租赁登记证方为有效。国家之所以设定租赁登记制度,是因为通过政府部门加强审查租赁关系的合法性,便于收税。而很多房屋的出租者和租赁者不去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大致出于下列三种原因:不了解有关法律规定,不知道租赁合同须经登记才成立;虽然知道租赁合同应经登记才成立,但为逃避税收而不去登记;因亲戚朋友关系,加上怕手续繁杂。
租赁合同不经登记不能成立,租赁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当双方合作愉快时,则无事;否则各方权利无从说起,如承租者可能随时被通知中断租赁关系,出租者也难以追索拖欠的租金。
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一般由租赁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县(区)房管局租赁管理所进行。据了解,出租方可以在私下出租后,补办有关出租手续,包括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去公安机关领取挂牌,去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此可将非法出租变成合法出租。
扫描关注“住在太原”公众微信
分享新闻到朋友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