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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

http://www.0351fdc.com      2005/3/2 9:49:00      凯业置房宝典]      评论: 0
租赁当事人对房屋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明确的,视为不
定期租赁。租赁时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租赁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不属于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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