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本地资讯

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网签备案助购房者规避风险

http://www.0351fdc.com      2016/4/5 9:16:00      太原日报      评论: 0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产交易双方的重要手续和证明,但许多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并不清楚,《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网上签约及备案,方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3月31日,市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市房管局局网签备案系统即时记载的行为。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网签备案主要是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买卖双方登录网签系统即可查看所有的未售房源,从根本上杜绝了捂盘惜售的问题。同时,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该套房源信息即变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发生,及时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抵押现象。

这也意味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是唯一的,无论是房屋开发企业还是购房者均不可单方变更合同信息。房屋网签后,可登录市房地产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备案情况。

五证齐全方可网签备案

按照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企业将合同相关数据录入网签备案系统中,并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合同数据上传到房管局,开发企业申请打印纸质版合同;开发企业将纸质的合同取回,买卖双方签署纸质合同;开发企业应当在纸质合同签署后30日内,到市房管局申请合同备案。

网签备案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提醒,购房前可在网上查询项目的公示信息,查看是否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达成买卖意向后在实施网签备案前,要反复认真核查本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方面的内容是否录入有误,合同上的房号是否为自己选定的房屋,价格是否正确等;认真阅读主合同条款,看是否完全符合双方约定的意向;注意合同中是否注明该房产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号”,且该监管账号与预售许可证上的监管账号是否一致,开发企业要求打购房款的账号是否为该监管账号;检查合同附件四《补充协议》中,是否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的内容;合同提交备案后打印的合同文本需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买受人还需查看卖方印章主体与合同首页的出卖人主体是否一致。

网签备案后,可以撤销吗?工作人员表示,买卖双方因各种正当原因需要解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双方持有效证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同时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撤销合同备案业务。合同撤销后,该套房屋恢复可售状态,可重新网签合同。需注意的是,三种情形不予办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进行转让的;已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的;查封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可撤销的。

网签备案不等于产权登记

少数房屋中介机构违规挂牌销售这种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并承诺《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

工作人员表示,这属于欺骗行为。其实,中介机构只是先编造退房理由为原房主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手续,将房屋退回到开发企业那里变为可售状态,再想尽办法让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期间存在极大风险,一旦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并卖于他人,购房人将血本无归。因此,这种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一定不可以买。

少数中介机构打着“疏通房管局关系办理合同过户手续”的旗号,向购房人收取高额的好处费,这也是一种诈骗行为。市房管局合同备案管理部门在办理合同备案注销业务时,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注销合同备案条件的申请,一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毕。

扫描关注“住在太原”公众微信
分享新闻到朋友圈
编辑:80先生

网友评论

0 条评论   0 人参与
作 者: 登陆 注册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住在龙城网保持中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