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南京市通过其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消息,该市将步苏州后尘,对土地出让实行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终止土地出让,竞价结果无效。
据消息称,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表示,南京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控地价、控房价“双控”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包括:实行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办法,在热点区域的住宅用地出让时,由市政府设定地块的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对竞买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终止土地出让,竞价结果无效;
严格落实控房价准许成本,物价主管部门在受理开发企业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指导时,对土地出让溢价超过45%以上部分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其房价的准许成本,不作为申报价格的组成部分。
据该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南京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同时也存在部分地块高溢价成交、局部地区房价阶段性较快上涨等问题,南京将认真落实前不久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同时,也呼吁大家理性看待房地产市场、理性消费、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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