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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新规发布三月余 太原学区房广告仍在

http://www.0351fdc.com      2016/5/31 9:04:00      太原新闻网      评论: 0

2月1日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开始实行,要求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3个月过去了,一些学区房房地产广告依旧“屹立在风中”。

在长风桥东路北的一处楼盘,一幅“买现房就上八一小学”的条幅悬挂在楼外显眼处。转过弯儿,距此不远的平阳景苑一栋楼房也竖立起一幅巨大的房地产广告“小公寓上名校”。继续沿着平阳路北行,在平阳路西一巷口,一栋三层居民楼顶竖立着“龙城大街五中旁”的房地产广告。据了解,像这样依旧打着学区房旗号的房地产广告不仅城乡接合部有,就连市中心也不鲜见。在迎泽大街与新建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就竖立着一幅“家住锦城上九一小学”的房地产广告。

难道这些房地产公司不知道《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吗?记者拨打了一些房地产公司的电话。据某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的房地产项目中就有配套的小学,而且还是人们心目中的好学校。对于《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这名员工说知道这事,但他强调“我们的广告不存在夸大或是虚假的成分,所以也就不是违规的”。而另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则声称,他们也知道今后不能再打学区房旗号的广告,“但我们的新广告还在制作中,等新的做出来就换掉旧的”。


据了解,《规定》第十二条明确指出,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第十八条明确要求,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就此,记者咨询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上述广告核实后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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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80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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