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就网民对“杭州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相关热门问题进行了解答,归类后有7个问题。
1问:杭州户籍家庭,想买一套商品房,需要自己先去查档吗?
答:买商品房由开发公司统一代购房人去房产档案馆查档。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由中介公司统一代购房人查档。自主成交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约的,需要购房人自行到市房产档案馆查档。
2问: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也限购吗?
答:以“赠与”方式过户不限购。以“买卖”方式过户需要符合限购规定。
3问:杭州户籍夫妻分别在杭州富阳和大江东产业区各有一套房屋,还可以在杭州主城区购买一套学区房吗?
答:不可以。限购政策升级后,杭州将富阳和大江东都纳入限购范围,已拥有两套房屋的家庭不可以在杭州主城区再购房。
4问:杭州户籍夫妻名下有一套住房,女儿名下也有一套住房,是否还可以购房?
答:限购查档以家庭为单位(含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如果女儿未成年(未满18周岁),那不可以再购买。如果女儿已经成年,还可以再购买一套住房。
5问:购房人为夫或妻一方,那么其他家庭成员还需前往房管局办理房产交易吗?
答:只需购房人前往办理即可。
6问:杭州户籍夫妻名下有一套住房,还有一套非住宅,现在想再买一套住房可以吗?
答:可以。
7问:和父母共有一套房屋的杭州户籍居民,现在父母想将自己产权份额转让给该居民,属于限购范围吗?
答:不属限购范围。
3月2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杭州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此次,《通知》将杭州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通知》明确,调整非杭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杭州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杭州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杭州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通知》还增设了针对杭州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杭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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