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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遛狗大唐四季花园物业多次劝说无用

http://www.0351fdc.com      2007/12/20 15:14:00      山西晚报      徐麦丽     评论: 0
     居住在小区的高层,为了省事,养狗的主人竟然将楼顶的公共场地作为遛狗场所。“这样做既影响了整个楼顶的 设施,也很污染环境。”今日上午,居民苏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物业曾多次上门与狗的主人协调,但却无济于事。
   
     今日上午,记者来到大唐四季花园小区,苏先生所住的单元楼楼顶是一个集5个单元贯通为一体的天台,空间约有100多平方米。苏先生无奈地说,每天一到下午4点左右,就有一户居民把两条松狮狗放了出来。有一次,他刚上到顶层,忽然跑来两条大狗,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那两条狗约有1米长、50厘米高,主要是他们将狗带到楼顶后,便放开了,也不拴狗链,太危险了。”由于这几个单元的楼顶是打通的,狗可以在上面随意拉撒,给住户和保洁员的清理带来了很大不便。苏先生曾和这家主人商量,能否将狗带到楼下去遛,但却被主人以“顶层的公共地方也有我家一部分”为由拒绝。
   
     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情况,一位姓马的经理说,小区每个单元的顶层都是用来作消防通道的,平时也不加锁,一旦突发事故,居民就有个逃生的地方,但就是有一些业主不自觉。对于遛狗的这家住户,马经理表示,他们接到居民反映后,曾多次上门协商,不允许在上面遛狗,但对方根本不听劝说。
   
     马经理说:“楼顶作为小区的公共场地,是坚决不允许居民将它作为遛狗场所的。”因为楼顶上有关楼层的防水、保养、防护等设施一旦遭到破坏,会给居民们带来很大不便。物业作为服务行业,只能对不自觉的住户进行劝阻、协调,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
   
     而根据《太原市限制养犬的规定》中的第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养犬的居民,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携犬出户时,应带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不得侵扰他人正常生活。对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居民可向公安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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