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本地资讯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热点问题

http://www.0351fdc.com      2022/4/20 9:05:00      太原日报      评论: 0

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比较相似。4月1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就群众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进行整理和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缴存职工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额存入还款账户内;若市民打算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需要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在“业务办理”中签约“按月冲还贷”业务。

缴存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情况,可通过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在“业务办理”中“跨省通办”模块找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业务,点击下载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来核查。

如果网签合同上只有夫妻双方一人的名字,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办理的,即使一方的名字不在网签合同上,但是作为借款人仍需要提供相应资料。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买房时也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想和小编讨论相关问题可以扫码咨询:

扫描关注“住在太原”公众微信
分享新闻到朋友圈
编辑:

网友评论

0 条评论   0 人参与
作 者: 登陆 注册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住在龙城网保持中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