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享有的一种贷款权利。只要是公积金缴存的职工,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利率较低。
贷款范围:
1 、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 、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 、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 、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 、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贷款额度与期限:
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 ,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
扫描关注“住在太原”公众微信
分享新闻到朋友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