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付款指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一段较的时间(通常为60天)内的一次性付清房价款。对买方来说,这种付款方式的弊端是:
1、短期内付款压力最大。与分期付款、银行按竭相比,这种方式对买方的压力要大得多。
2、风险最大。对期房来说,买方面临房屋能否交付和能否按约交付的风险;对现房来说,买方面临房屋质量和配套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的风险。如果是分期付款,买方发现问题后可立即暂停支付房款,避免损失扩大。对于缺乏实力和良好信誉的房产商建造的期房,购房者尽量不要采用一次性付款。如果买方能够利用银行贷款购房,拿自己买房的钱去投资,只要投资收益能高下地银行贷款利息,就比一次性付款合算。
当然,一次性付款也有一定的优势,(1)价相对便宜。房产商往往给予一次性付款的买方较大的房价折扣,而对分期付款、银行按揭等则只能很少的折扣或干脆没有折扣。 (2)能够早日获得房屋产权。房产商往往是在买方付清房款后(包括采用银行贷款方式付清)才同意买方办理房地产权证。没有房地产权证,买方就不能充分、有效地实现对房屋的权益,不能进行转让、出租、抵押、交换等活动以获取收益。
扫描关注“住在太原”公众微信
分享新闻到朋友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