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按揭购房合同中,除了必须用所购房屋进行抵押、房地产公司担保外,贷款银行均要求购房者购买保险,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向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商贷要给所购房屋买财产保险,(目前很多银行要求购房者以上两种保险都必须购买,有的要求在按揭过程中按购房的不同时间段分别购买)。虽然现在法律界对这种强制性购买保险行为的公平性、合法性、合理性提出质疑。但笔者对上述问题暂时不发表看法,在这里只想从保险责任着手分析一下,看购房者买的保险是否真正分担了风险。
地震险该不该有?
首先看一下目前贷款购房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台风、暴雨、雪灾、冰凌、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海啸、洪水、火灾、山崩、龙卷风。除外责任:地震及地震次生原因等等。为什么把地震排除在外?当然保险行业有自己的理由:比如我国目前对于地震的预测等技术手段还不完善,缺少专业人员对地震带来的损失后果的精算,缺少对地震风险分析的技术储备等等。可是把地震责任除外确实让购房人心里没底,也失去了为按揭购房保驾护航的应有作用。
日本是一个地震高发国,其地震频率比我国高得多,但日本一部分财产保险中就有地震责任。笔者认为: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强制性规定:按揭购房保险(财产险)保险责任包括地震。同时保监会应当组织各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地震风险研究评估机构,及时推出新险种、新费率以适应飞速发展的按揭保险业务。
轻伤残疾也会影响还贷
再说寿险的险种,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规定要买寿险,但笔者看到目前寿险险种(一般是各种类型的生死两全寿险)的保险责任只是: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如果轻微受伤或残疾标准不够全残的,则不予赔付。但在实际生活中轻伤残疾也会使人失去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是否能考虑在所购寿险中附带一定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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