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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航世纪交房晚半年 业主讨说法受推托

http://www.0351fdc.com      2007/7/5 11:04:00      山西青年报      吉杨军     评论: 0

     交钱买房,满心欢喜地等着接房,却被告之要延期交房,并且一拖就是六个月。按照合同,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须向业主支付房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可现在开发商却以种种理由推托。昨日,刘先生向笔者讲述了他的烦心事。

     2005年7月,刘先生在亲贤北街太航世纪小区买了一套住宅房屋。按照合同,刘先生首付30%的房款,其余房款分期付款,在交房前付清。双方约定2006年12月30日交房,并签订了《房屋购销合同》。2006年年底,刘先生收到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通知。直到今年7月1日,开发商才通知刘先生交房。刘先生向开发商提出按照合同给予赔偿金时,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推托。

     笔者在合同上看到:如无不可抗力影响,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房屋和房屋所有权证,乙方有权按房款总价千分之五的比例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就此事,太航世纪售楼中心的史经理表示,他们已经和许多业主协商过,业主们也都能够理解晚交房。如果有的业主非要就此事讨个说法的话,那公司也将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史经理说,合同上也明确写着:如果业主不能按时付房款,也应该赔偿开发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可现在绝大多数的业主都有不按时交房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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