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是保证城市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但是,我市规划区内部分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严重扰乱了城乡建设管理正常秩序,造成大量建设性破坏和土地资源浪费,干扰了城乡发展的大局,损害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影响了省城发展环境和整体形象。为此,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执法大检查,以联动执法、多措并举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尽管大多数市民也明白“小产权不合法”,但近年来在我市仍然不断地冒出新的小产权项目。有一组数据显示:我市目前300多个新盘中,小产权占到130多个,接近一半的比例。
目前,这个比例随着住宅市场的正规化正在越来越低,但仍占据着可观的数目。
近日,市政府发出“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紧急通告”,“通告”称太原市严格禁止以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名义向社会出售小产权房。
房产管理部门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办理规划竣工验收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
房产管理部门将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进行查处。凡不执行本通告,阻碍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市房管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土地性质的问题,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所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对此类房屋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小产权房也无法办理抵押、按揭贷款,不能交易,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房管局曾发出多次购房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去年还专门出台相关政策,对违规代理销售小产权房的中介机构坚决清出市场。”
据介绍,目前房管局正在紧锣密鼓地布置相关工作,已安排工作人员对市内的小产权房项目进行摸底,同时将会同城建、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查处依据和细则,以便早日展开查处工作。
小产权房清理可能采取五方法
办法一:回收
按国家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本身是违法建筑,不被法律所保护。由于没有产权,所以房源本身并不属于购买者,因此按照国家法律来说,小产权房是可以没收的。考虑到有些小产权房也有居住权,所以可能在回收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小产权房的回收会牵扯大量人群的居住问题,因此单纯的回收不太可能。
办法二:转正
小产权房目前已经占整个房地产市场的1/5左右,数量庞大。如果全部回收难免会让大量的人失去住所。因此有人预测,小产权房可能会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和交纳土地出让金后集体转正。但是这种处理办法无疑是助长了小产权房的违规建设行为,小产权房成功转正为商品房项目,其所付出的地价成本往往不到通过正规“招拍挂”程序地价的三分之一。如果小产权房的转正成为合法,那将会助长疯狂乱盖违章建筑的歪风邪气,也会对珍贵的农村土地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小产权房集体转正可能性也不大。
办法三:廉租房
把小产权房转为廉租房是一个比较流行的设想。小产权房虽然没有产权但却有居住权。而购买小产权房的人群中有不少是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的困难户,把小产权房转化为廉租房,继续让购买人在其中居住,原先的购房款冲抵房租。这也是一种解决办法,但有可能会伤害到小产权房持有人的利益。
办法四:买房人出钱购买
和缴纳低成本转正不同,国家可能会按市场现状规定小产权房购买人补足与周边商品房相当的购房款,如果购买人愿意补款则小产权房转为合法,如不愿补款则国家进行有补偿的回收。这样做可以起到相对公平公正的原则,也会杜绝小产权房的投机性。
办法五:区别对待
小产权房涉及面非常广,牵扯的问题也较多。如果统一按一种办法处理难免会有所疏漏。因此小产权房可能会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在时间上区别对待。国家可能会在小产权房的建设时间上进行划定。在规定时间节点之前的小产权房以购买或转正为主,在规定时间节点之后的小产权房以回收为主,甚至对于影响和危害较重的小产权房采取没收和拆毁处理。
其次,在处理方式上国家可能也会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于占优农耕用地的小产权房会坚决予以拆除,而对那些确实能解决困难群体居住问题的小产权房,国家可能会酌情进行转正、购买或者转化为廉租房。
总之,小产权房的清理工作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单纯用一种方法难以做到合法、合理和面面俱到。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政府既能按国家法规处理也能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民生。小产权房的清理工程无疑是一个艰巨的项目,正在考验着政府处理复杂问题的智慧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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