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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平均征地补偿标准今后上调21.4%

http://www.0351fdc.com      2013/5/24 9:08:00      山西日报      评论: 0

  本报讯 记者5月23日从山西国土资源厅获悉,经山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山西平均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已调整为每亩3.12万元。更新后的山西平均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300元,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两项平均补偿倍数为24倍。平均每亩补偿费较2009年山西政府公布的2.57万元提高5500元,提高幅度为21.4%。

  2009年12月,山西政府公布了山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至今已实施三年有余。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应每2年至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本次更新,仍以现行《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参考2009年至2011年我山西统计年鉴中公布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食品价格、居民消费价格、粮食价格指数、农产品生产价格总指数等资料,根据我山西2009年至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指数、粮食零售价格上涨指数等因素,确定我山西调整幅度为10%至25%左右。

  据悉,本次调整更新标准适用于2009年12月山西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山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公布的115个县(市、区),大同市城区、矿区和阳泉市城区、矿区因无实体区域,目前未做具体测算。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山西政府要求各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安置途径,做好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及相关工作。规定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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